在单位上班但不交社保,我的权益真的被偷走了吗?
老王在一家私营企业干了三年,每天按时打卡、加班从无怨言,直到去年生病住院才发现——公司压根没给他交社保,医药费自掏腰包花了三万多,他懵了:“明明签了合同,也领工资,怎么社保就‘消失’了?” 这其...
老王今年48岁,在城里某建筑工地做钢筋工,每天起早贪黑,一个月到手4100块钱,活儿累点没啥,但他最近心里越来越不踏实——工头从来没给他交过社保,一起干活的老伙计说:“别琢磨了,工地都这样,能按时发工资就不错了!”可老王夜里总琢磨:这社保到底该不该交?不交的话,将来老了、病了,谁管我?
这不仅仅是老王一个人的困惑,很多建筑工地的工友,明明每月拿着几千块的工资,却从没享受过社保待遇,有的人甚至觉得,拿到手的现金比“扣完社保的工资”更实在——但这其实是个危险的误区。
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哪怕工资是现金发放、哪怕双方口头约定“不交社保多发现金”,企业也不能免除缴纳社保的责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是劳动者应享有的基本保障,尤其是工伤保险,在工地这种高风险环境中更显重要。
如果公司不交社保,不仅损害了工人的长期福利,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工人将来退休无法领取养老金、生病无法报销医疗费、工作中发生意外无法认定工伤……这些看似遥远的问题,一旦发生便是无法挽回的损失。
你可能会说:“我去要了,老板说不交就不让干了怎么办?”
别怕,法律站在劳动者这一边,你可以这样做:
张师傅在北京某工地做木工,月薪4000元,公司未缴社保,2021年,他在脚手架上作业时不慎摔伤,骨折住院花费数万元,公司起初拒绝赔偿,说“没签合同、没交社保,不算工伤”。
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张师傅收集了工友证言、工资转账记录和工作现场照片,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决公司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8万元,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没有合同、没交社保,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益就受法律保护,不缴社保,单位看似“省了钱”,实则风险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本人可在1年内申请。
社保不是“福利”,而是你依法应得的保障,用人单位以发现金、不签合同、口头承诺等方式逃避社保缴纳,实则是将风险转嫁给了劳动者,你可能现在觉得“到手工资多了几百”,但长远来看,失去的是养老、医疗、工伤等多重保障。
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问题,
不要沉默,不要等待。
收集证据、依法维权,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在推动整个行业的规范。
你是劳动者,不是“廉价劳动力”——你的劳动值得被尊重,你的权利值得被守护。
如有具体问题,建议携带资料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行动才能守住你的未来。
本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常见实务撰写,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人士,转载请注明出处,禁止未经许可用于商业目的。
工地月薪4100却不交社保,我的权益被偷走了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老王今年48岁,在城里某建筑工地做钢筋工,每天起早贪黑,一个月到手4100块钱,活儿累点没啥,但他最近心里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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