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也不按实际工资申报,我的权益被悄悄蒸发了吗?
朋友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每个月工资条上的数字看起来还行,但仔细一查,社保账户里的缴费基数低得离谱,甚至公司压根没给你缴社保?更憋屈的是,公司申报的工资比实际拿到手的少一大截,你心里嘀咕...
您有没有仔细查过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可能很多人会发现,公司每个月工资条上明明扣了社保个人部分,但医保卡突然用不了,养老账户金额也对不上,这时候一查才发现,公司竟然只做了社保申报,却没有实际缴费!这可不是小事,它直接影响到您的医疗、养老、购房、子女入学等一系列权益。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会故意利用社保缴纳的“时间差”或系统信息更新滞后,只申报不缴款,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正常,您可能直到生病用医保、买房要社保证明时,才发现自己的社保处于“欠费停缴”状态,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对劳动者权益的系统性侵犯,不仅不道德,更是明确违法。
张先生在上海某科技公司工作三年,公司一直按时在工资条中显示“社保扣款”,2022年他突发疾病住院,结账时却被告知“医保账户停用,无法报销”,他这才反应过来,通过手机APP查询,发现公司过去一年均只申报未转账,社保账户早已因欠费被冻结。
张先生随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只是资金周转问题,并非故意”,但仲裁委认为,公司长期、系统性未缴纳社保,已构成严重违法,最终裁决:公司必须为张先生补缴全部社保,额外支付医疗报销金额2倍的赔偿金,同时因恶意欠缴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
这个案例说明:单位只申报不缴费≠技术失误,而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员工一旦发现,不仅可以追讨社保,还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公司只申报不交社保,绝不是“小事”,而是关乎您生存与发展权益的大事,如果您发现自己的社保被“空挂”,可以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查询核实
登录当地人社APP或社保中心,打印缴费明细,确认单位是否未实际转账;
第二步:沟通并存证
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并保留沟通记录,如果对方推诿,立即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投诉或仲裁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明确提出补缴社保、赔偿损失等诉求;
第四步:考虑解除合同并索赔
如公司拒不改正,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记住: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保障,不是企业的“可选项”,单位不为员工实缴社保,既失信,也违法,您每一个追问的脚步,都是在守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免责声明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人社部门。
公司只申报不交社保,我的权益被悄无声息偷走了?,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您有没有仔细查过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可能很多人会发现,公司每个月工资条上明明扣了社保个人部分,但医保卡突然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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