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工资,我被迫辞职,能拿到啥补偿?
最近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公司一直拖着工资不发,实在没办法只能辞职,但又不知道这样走能拿到些什么,心里那个憋屈啊,干活拿不到钱,走了还怕亏了自己,今天就用大白话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被迫离职不是主动走人,是有讲究的!
咱们得明确一点,公司拖欠工资,这本身就是违法的!遇到这种情况,咱们劳动者不是只能忍气吞声,更不是拍拍屁股走人就完事了。被迫离职,咱们是占理的一方!
那具体能拿到啥呢?
欠我的工资,一分不能少!这是最基本的,你干了多少活,就该拿多少工资,不管你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迫离职,公司都必须把欠你的工资给结清,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提成,只要是你应得的,都得要回来,千万别不好意思,这是你的血汗钱!
经济补偿金,这个大头别忘了!这可是重头戏!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导致你“被迫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是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 怎么算呢?简单说,就是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多少年,就按多少年算,每满一年,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 这个“月工资”是指什么?一般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这些,不是只算基本工资哦,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就按三倍封顶,而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有没有赔偿金?赔偿金一般是针对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咱们这种“被迫离职”,通常是拿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赔偿金,如果公司不仅拖欠工资,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比如没给你交社保,你以此为由被迫离职,除了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或者赔偿社保损失(具体看地方政策)。
其他可能的补偿或赔偿:如果公司没跟你签书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注意时效问题,一般是入职第二个月起算,最多十一个月),如果加班了没给加班费,那加班费也得一并要回来。
关键操作来了!怎么证明是“被迫离职”而不是“主动辞职”?你不能一声不吭就走了,或者只在微信上跟老板说一句“工资不发我不干了”,最好的方式是,书面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明确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这个书面通知一定要送达给公司,可以通过邮寄(快递单上写明文件名称,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公司内部系统提交(保留截图或记录)等方式,要留下证据!这是你后面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重要依据。
建议参考:
- 千万别自己写“个人原因”辞职!如果你写了个人原因,那经济补偿金基本就没戏了,等于你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 赶紧收集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公司发工资的记录和欠薪事实)、考勤记录、和老板或HR的聊天记录(关于催工资的)、公司的工资发放制度、书面的被迫离职通知书及送达证据等等,越多越好。
- 辞职理由一定要写对!就写“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现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别写别的模棱两可的理由。
- 协商不成,果断维权!先跟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耍赖,就拿着证据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免费的,别怕麻烦。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小编总结: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咱们劳动者一定要挺直腰杆!被迫离职不是认输,是合法维权!你能拿的不仅是被拖欠的工资,还有一笔经济补偿金,关键在于你要留好证据,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被迫离职”,别让自己的辛苦付出打了水漂,该争取的权益一定要争取!如果觉得麻烦或者不懂流程,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或者法律援助中心,他们会给你专业的指导,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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