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辞不给辞职单怎么办
法律解析: 急辞公司不给辞职单,劳动者依然可以离职,可通过合法方式向公司表明辞职意愿,同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若公司以未提交辞职单为由克扣工资等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
遇到辞职老板不批准且不给辞职单的情况,劳动者无需老板批准,可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若老板不提供辞职单,可自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已过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同样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辞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并不需要老板的批准。
当老板不批准且不给辞职单时,劳动者可以自己准备书面的辞职信。在辞职信中,要明确表达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预计离职的时间等关键信息,并注明日期。辞职信应一式两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以合理的方式送达用人单位。送达方式可以选择直接交给老板或相关负责人,并要求对方签字确认收到;若对方拒绝签字,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在快递单上注明“辞职信”字样,并保留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以证明自己已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
在通知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以老板未批准为由拒绝办理,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求其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结算工资、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若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如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等,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相应的损失。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解析: 遇到辞职老板不批准且不给辞职单的情况,劳动者无需老板批准,可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若老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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