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解析: 做劳动能力鉴定通常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保障体系以及劳动者权益维护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当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其劳动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此时就需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来科学、客观地评定其受损程度。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它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级伤残意味着劳动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而十级伤残则表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标准和待遇,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通常会远远高于十级伤残。
二是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这五项均需护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上述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上述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结果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获得相应的生活护理费。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组,根据医疗卫生专家的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如果对该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解析: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保障体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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