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哎,说起这个事儿,我真是替不少朋友捏把汗!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天能松快松快,结果公司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一次两次还行,时间长了谁受得了?家里的房贷车贷、柴米油盐,哪一样不要钱?这工资一拖再...
哎,说起上班挣钱这事儿,谁都想顺顺利利的,按时拿到工资养家糊口,可偏偏就有些公司,打着“财务困难”的旗号,工资一拖再拖,让咱们打工人心里真是堵得慌,最近就有朋友问我,说公司因为财务问题,好几个月工资都没发了,自己实在撑不下去,没办法只能辞职,这种情况能跟公司要点说法吗?
咱们得明白一个事儿:你这种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的,跟你自己不想干了主动辞职,那可是两码事儿!这差别大了去了!
你想想,公司发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吧?《劳动合同法》里白纸黑字写着呢,用人单位得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现在它不履行义务,还导致你生活都成问题了,你不得不走,这能叫“主动离职”吗?当然不能!这在法律上,叫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被迫离职了,能拿到啥呢?最主要的,就是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小数目哦。
具体能拿多少经济补偿金呢?经济补偿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公司就得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也要给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这些,可不是只算基本工资哦。
除了经济补偿金,公司拖欠你的工资,那肯定是一分不少都得给你补上的!这是你的血汗钱,必须拿回来。
所以啊,遇到公司财务困难拖欠工资,千万别觉得“唉,公司也不容易,我走了就算了”。你的合法权益,得自己争取!公司困难,不是它侵犯你权益的理由。
给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们几点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附上,心里更有底:
小编总结:
公司因财务困难拖欠工资,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员工是完全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这不是公司“甩锅”的借口,也不是员工“自认倒霉”的理由,咱们出来打工,挣的是辛苦钱,合法权益必须捍卫!遇到这种事儿,别慌,别忍,收集好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理走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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