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教父被起诉了吗?聊聊那些年我们听过的神话与法律风险
“教父”这个词,一听就感觉分量不轻,带着点江湖气,又有点传奇色彩,放到“网贷”前面,在几年前网贷行业风生水起、野蛮生长的时候,确实有那么几个人,因为各种“创新模式”、“庞大帝国”,被一些人捧上了神坛,...
嘿,朋友们,网贷教父”这个词儿又火了,但这次可不是啥好事儿——据说某位曾经在网贷圈叱咤风云、被奉为“教父”级别的人物,最近被起诉了,这消息一出,立马就有人说了:“哎哟,这不是典型的‘卸磨杀驴’吗?” 这话听着挺解气,但真相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儿呢?咱们今天就来掰扯掰扯。
咱得明白,“网贷教父”这称呼咋来的,早些年,互联网金融风头正劲,P2P网贷更是火得一塌糊涂,那会儿,有些平台负责人凭借着超前的眼光(或者说胆识),迅速崛起,把平台做得风生水起,一度成为行业标杆,甚至还被捧上了神坛,“教父”的名头也就这么传开了,他们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间借贷的线上化,也给一些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但好景不长,网贷行业的野蛮生长很快就暴露出了巨大的风险,高息诱惑、虚假标的、卷款跑路……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多少投资者血本无归,哭天抢地,国家随后开始大力整顿,一大批不合规的平台被清退、被查处。
这些曾经的“教父”级人物被起诉,很多人就联想到了“卸磨杀驴”,意思就是,当初行业需要发展的时候,这些人冲锋在前,现在行业规范了,风险出来了,就把他们推出去当“替罪羊”,这不是“卸磨杀驴”是啥?
这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但咱们得拎清楚几个事儿。
第一,这些“教父”们当初真的只是“磨”吗?他们在“拉磨”的过程中,有没有干过逾越法律红线、损害投资人利益的事儿?如果平台本身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那被起诉就是罪有应得,跟“卸磨杀驴”半毛钱关系没有,法律可不管你是不是“教父”,只看你有没有违法。
第二,“卸磨杀驴”通常带有一种被利用、被牺牲的悲情色彩,但如果这些“教父”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已经通过各种手段(合法的或非法的)攫取了巨额利益,那现在因为违法行为受到惩处,更谈不上“杀驴”,顶多算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以案说法:
咱们就说个大家可能听说过的例子,比如前些年某个非常有名的P2P平台,其创始人也曾被视为行业翘楚,后来平台爆雷,涉及资金规模巨大,无数投资人受损,该创始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被提起公诉,法院也依法作出了判决。
在这个案子里,你能说这是“卸磨杀驴”吗?显然不能,因为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扰乱了金融秩序,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法律的制裁,是对其违法行为的回应,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受害者的权益,而不是什么“鸟尽弓藏”,那些喊着“卸磨杀驴”的人,可能选择性忽略了那些因为平台爆雷而倾家荡产的普通投资者的痛苦。
法条链接:
关于这类案件,最核心的法律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链接提示:您可以访问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官方渠道查询完整法条)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链接提示:您可以访问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官方渠道查询完整法条)
律师总结:
说到底,“网贷教父”被起诉,咱们得理性看待。
与其纠结于是不是“卸磨杀驴”,不如关注案件本身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让法律来给出最公正的答案,这才是我们应该秉持的态度,毕竟,在法治的阳光下,任何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网贷教父被起诉,背后真是卸磨杀驴?,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嘿,朋友们,网贷教父”这个词儿又火了,但这次可不是啥好事儿——据说某位曾经在网贷圈叱咤风云、被奉为“教父”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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