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长假期间,单位停缴社保合法吗?
“律师,我因为家里有事请了两个月长假,单位说这段时间不给我交社保了,这合理吗?”说实话,这类问题在咨询中挺常见的,很多劳动者一听到“请长假”三个字,就默认单位停缴社保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但其实,单位这...
老张请了两个月事假回老家处理急事,回来一看工资条懵了——公司竟然这两个月没给他缴社保!他气冲冲跑去找人事,对方甩来一句:“你又没上班,公司凭什么给你交?”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但真的合法吗?今天我们就来捋一捋这件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社保不是“上班工资”,而是法定义务,只要劳动关系存续,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和员工是否实际在岗、是否请假没有直接关系,除非双方已经正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单方面停缴社保就是违法的。
那是不是所有请假情况单位都不能停社保?也不是,比如员工请事假,单位可按制度扣除当天工资,但社保必须继续缴纳;如果是长期病假(医疗期)、产假、工伤假等,单位不但不能停社保,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待遇,唯一可能例外的是停薪留职这类特殊情形,但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现实中很多单位以为“没上班就不缴社保”能省成本,实则风险极大,一旦员工投诉,单位不仅要补缴社保和滞纳金,还可能被处以罚款,更严重的是,如果员工因此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生育津贴或工伤待遇,单位还得自行赔偿损失。
小王是一家设计公司的员工,去年因先兆流产遵医嘱休了3个月病假,返岗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但生产后申请生育津贴时却被社保局告知:“您休假那三个月单位没缴社保,不符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条件。”
小王立刻联系公司,人事却理直气壮地说:“你那三个月没上班,公司当然不交社保。”她只好求助律师,在律师协助下,小王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提交了医院病假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据,最终劳动部门认定:病假属于法定医疗期,单位停缴社保违法,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滞纳金,补缴后小王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顺利领到了生育津贴。
案例启示:单位擅自将“请假”等同于“中断劳动关系”是常见误区,医疗期、产假等特殊假期受法律特别保护,单位停缴社保不仅需补缴,还可能额外赔偿员工损失。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别把“请假”和“停社保”简单画等号!劳动关系存续是社保缴纳的前提,而非“是否在岗”,如果单位以你请假为由停缴社保:
社保是劳动者的“安全网”,单位擅自截断就是违法,如果你正面临类似问题,不妨拿起法律武器,守住自己的权益底线。
温馨提示: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请假期间单位停缴社保,合法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老张请了两个月事假回老家处理急事,回来一看工资条懵了——公司竟然这两个月没给他缴社保!他气冲冲跑去找人事,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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