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从签合同开始算吗

法律解析:

年假并不一定从签合同开始算。一般情况下,职工的年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累计工作时间不仅仅局限于在现单位签订合同后的工作时间,可能包含在其他单位的工作时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强调的是“连续工作1年以上”,而不是从签订合同开始计算。

对于累计工作时间的认定,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职工在不同单位之间的工作时间是可以累计的。例如,小李在A公司工作了3年,之后跳槽到B公司,他在计算年假时,累计工作时间是将在A公司和B公司的工作时间相加。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职工是新入职现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在现单位当年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所以,年假的计算核心是累计工作时间,而不是单纯从签订合同的时间开始算。企业和职工都应该准确理解和运用相关规定,以保障职工合法的年休假权益。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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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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