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用应届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普法百科1秒前1
法律解析:

企业录用应届生在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方面有优惠政策。不同地区的政策存在差异。

税收减免方面。根据相关政策,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社保补贴也是重要的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培训补贴上,如果企业组织新录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这不仅帮助应届生提升了职业技能,也为企业节省了培训成本。

部分地区还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吸纳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标准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有所不同。企业可关注当地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并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分享举报
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上一篇2秒前
×
17
2025 09

企业录用应届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法律解析: 企业录用应届生在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方面有优惠政策。不同地区的政策存在差异。 税收...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