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终结者拖欠工资,员工被迫离职?这事该咋办?
大家伙儿,我是你们的老朋友,[虚拟律师名,如“李律师”],童年终结者”这个名字挺火,但不是因为啥好事,听说啊,有员工爆料说被拖欠工资,最后没办法,只能被迫离职,这事儿一听就让人揪心,辛辛苦苦干活,工资却迟迟拿不到手,换谁谁不着急啊?毕竟那可是咱们养家糊口、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
咱就借着这个由头,好好聊聊如果真遇到“拖欠工资”这种糟心事,咱们打工人到底该怎么办?尤其是这种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咱们实在忍无可忍“被迫离职”的情况,咱们的权益该咋维护。
“童年终结者”作为用人单位,如果真的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咱们出来打工,图啥?不就图个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安安稳稳过日子嘛,工资,那是咱们劳动者的活命钱,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不管你是多大的V,多有名的公司,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
这种“被迫离职”,可不是咱们员工的错!咱们是有理有据的!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老板不给钱,我走了是不是就啥也拿不到了?或者只能自认倒霉?错!大错特错!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咱们劳动者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咱们员工不仅能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你没听错,N”倍的月工资(N就是你在这家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工资)。
一旦遇到“童年终结者”这种疑似拖欠工资的情况,千万别慌,更别觉得“算了,认栽”,咱们得知道,咱们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 第一,手里得有证据!这是最重要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牌、和老板或HR的聊天记录(尤其是催工资的记录)、被迫离职的通知书(最好书面,快递寄过去保留凭证,或者发邮件/微信时明确说是“因单位拖欠工资被迫离职”)等等,凡是能证明你在这家单位工作过、以及单位拖欠你工资的证据,都给它收集好,保存好!
第二,明确自己的诉求。就是你想要什么:1. 拖欠的工资;2. 经济补偿金,心里得有数。
建议参考:
- 先礼后兵,尝试协商:如果还没到撕破脸的地步,可以先跟单位负责人沟通,明确提出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的要求,并保留好沟通记录,有时候单位可能只是暂时资金周转不开,沟通后能解决最好。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带上你的证据,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调查,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这个途径比较直接,效率也可能比较高。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投诉后单位还是拒不支付,或者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那就得走劳动仲裁这条路了,这是咱们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法律途径,仲裁委一般会在受理后45天内出结果,案情复杂的会延长,仲裁是免费的,大家别怕麻烦。
-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不管是“童年终结者”还是其他什么“终结者”,只要敢拖欠咱们打工人的血汗钱,咱们就不能惯着!工资是底线,权益不容侵犯!遇到这种事,一定要保持冷静,收集好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别让辛苦付出付诸东流,更别让无良老板逍遥法外,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让生活陷入困境,希望大家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工作,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如果真遇到事了,别慌,有法律给咱们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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