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普法百科2天前7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自己遇上了糟心事: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手头紧得不行,生活都快维持不下去了,眼瞅着老板也没个说法,心里那叫一个憋屈,真想一拍桌子走人!但又转念一想,我这要是主动辞职了,那被拖欠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有没有什么额外的补偿呢?这确实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今天咱就好好聊聊,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员工“被迫离职”到底能不能拿到应有的报酬,甚至是经济补偿。

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咱们得明确一点,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血汗钱,公司拖欠工资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管是什么理由,拖着不给就是不对!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那如果公司真的拖欠了三个月工资,员工不想干了,这算“主动辞职”还是“被迫离职”呢?这两者的区别可大了去了!

如果是你自己受不了,啥也没说,直接写个“个人原因”辞职,那不好意思,这就算“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下,你能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但大概率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长期拖欠工资,比如像咱们今天说的,足足拖欠了三个月,这已经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你就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哦,这可不是普通的“主动辞职”,这叫“被迫离职”,性质完全不同!

一旦被认定为“被迫离职”,你不仅可以要求公司结清所有拖欠的工资,还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一般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听到这儿,是不是心里稍微敞亮一点了?但关键是,你得有证据,而且得走对流程!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收集证据!什么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公司发工资的记录以及后来没发工资的断档)、考勤记录、跟老板或HR的沟通记录(比如催工资的微信、短信、邮件),只要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以及公司确实拖欠了你三个月工资的证据,都赶紧搜集起来,保存好!证据是王道,没证据说啥都白搭。

第二步:正式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可不是口头说说“我不干了”就行的,你得书面通知公司,明确告知公司因为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X年X月至X年X月工资,共计XXX元)”,所以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被迫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这个书面通知最好通过快递(比如EMS)寄给公司,并在快递单上注明“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确保公司能收到,如果能当面递交并让对方签收,那更是最好的。

第三步:协商。发出通知后,可以尝试跟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愿意协商解决,那自然是最好的,省时省力。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耍赖,协商不成,或者干脆不理不睬,那咱也不能怂!直接拿着你的证据材料,去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就写:1、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X年X月至X年X月工资共计XXX元;2、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XXX元(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劳动仲裁现在一般都不收费,所以大胆去申请!

建议参考:

  1. 千万别冲动“裸辞”或直接走人!一定要按法律程序来,先书面通知“被迫离职”,保留好证据。
  2.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尽可能收集齐全,越充分对你越有利。
  3. 书面通知的内容要明确、具体。一定要写清楚是因为“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并且最好能写明拖欠的具体月份和大致金额。
  4. 协商不成,果断仲裁。劳动仲裁是咱们劳动者维权的重要途径,不要怕麻烦,也不要被公司吓唬住。
  5. 及时行动,别拖过时效。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员工是完全可以“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这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咱们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赋予我们的正当权利。

如果你真的遇到了这种糟心事,别慌,也别忍气吞声。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存好证据,按步骤操作,必要时寻求劳动仲裁的帮助,咱们付出了劳动,就理应得到相应的回报!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也祝愿大家都能遇到一个靠谱的老板,一份稳定的工作!

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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