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该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欠钱该担的责任有哪些 欠钱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还款责任:欠钱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欠款。若未按时还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并可能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等。...
工伤单位承担的责任包括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在工伤认定方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单位需支付相应的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还需做好工伤职工的护理等相关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法律解析: 工伤单位承担的责任包括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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