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法律解析: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二者适用情形不同,性质有别,同时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金和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涉及的两种不同补偿方式。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存在特殊情形。通常,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可能会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此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过,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表明法律原则上不提倡一个劳动者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劳动者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可能会导致劳动者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某一份工作中,进而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情况,该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种用工形式相对灵活,所以允许劳动者同时与多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实践中的风险,如果劳动者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一系列风险。对于劳动者而言,可能会因为工作冲突无法兼顾两份工作,导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能面临违约等问题。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若劳动者因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影响本职工作,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谨慎对待,遵循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存在特殊情形。通常,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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