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竟然还涉嫌偷税?这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猫腻?

普法百科39秒前1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今天咱们聊一个很多职场人可能会遇到、却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公司不交社保,到底是不是小事?你可能觉得,社保不就是养老、医疗那些嘛,公司不交,大不了自己多拿点现金?但事实远非如此——公司不交社保,很可能涉嫌偷税!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法律上的硬核关联,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拆解一下,为什么社保和税收会扯上关系,以及企业这么做到底有多危险。

社保和税收其实是“亲兄弟”,根据我国法律,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是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的,这部分钱本质上属于国家强制性征收的“准税收”,公司如果不交社保,就相当于少报了一部分工资支出,从而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简单说,公司是在用“隐藏工资”的方式来少交企业所得税,员工个人本应扣缴的社保部分也没交,这还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逃避,不交社保不只是侵害员工权益,更可能构成偷税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刑事责任。

公司不交社保,竟然还涉嫌偷税?这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猫腻?

举个例子:小王在公司月薪1万,公司如果正常交社保,企业部分可能要出3000元,个人部分扣1000元,但如果公司不交社保,直接给小王发1万现金,公司就“省下”了3000元社保支出,同时这1万工资在账面上可能被做成“其他费用”或干脆不记录,导致公司少算成本、虚增利润,最终少交企业所得税,税务局一查,这分明是偷税套路!

以案说法:某科技公司因不交社保被查处偷税,老板险些坐牢

去年,我就经手过一个真实案例(已脱敏处理),某深圳科技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连续两年不给员工交社保,而是私下签协议,把本应缴社保的钱部分以现金形式补贴给员工,表面上看,员工到手钱多了,公司也“省了钱”,但税务局在一次例行稽查中,发现该公司工资支出与社保记录严重不符,进一步深挖发现,公司通过虚报费用、伪造合同等方式,隐瞒了真实工资额,累计少缴企业所得税近50万元,税务机关认定其涉嫌偷税,不仅追缴税款和滞纳金,还处以罚款;由于情节严重,老板还被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险些面临刑事责任,而员工呢?虽然短期多拿了点现金,但长期失去了社保保障,生病、养老都成大问题。

这案子告诉我们:公司不交社保,绝不是“省小钱”,而是玩火自焚,税务和社保系统早已联网,大数据时代,任何违规操作都难逃法眼。

法条链接:这些法律规定你得知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属于偷税,偷税者需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法条环环相扣,说明社保和税收在法律上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公司不交社保,很容易触发偷税调查。

律师总结:别因小失大,企业和员工都需警惕

作为律师,我最后给大家几句真心话,不交社保看似“聪明”,实则是埋雷——一旦查处,补缴、罚款、刑事风险接踵而至,信誉更是扫地,对员工而言,不要为了短期多拿现金而同意放弃社保,否则未来医疗、养老、失业都将失去保障,如果你遇到公司不交社保,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社保局或税务局举报(现在许多地方有在线渠道),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法律是底线,不是选择题,社保和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任何投机取巧都会付出代价,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大家——职场路上,多懂点法,少踩点坑,我是李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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