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压缩性骨折停工留薪期几个月
腰椎压缩性骨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具体时长需结合骨折的严重程度、治疗恢复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对于腰椎压缩性骨折这种工伤情况,在确定停工留薪期时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一般来说,如果是较轻的腰椎压缩性骨折,骨折程度不严重,没有明显的神经损伤等并发症,经过保守治疗如卧床休息、佩戴支具等,恢复相对较快,停工留薪期可能在3 - 6个月左右。在这段时间内,职工需要充分休息以促进骨折愈合,同时进行必要的康复训练。
如果腰椎压缩性骨折比较严重,例如骨折压缩程度较大,伴有明显的椎体不稳定或者出现了神经损伤等情况,可能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手术治疗后康复时间会更长,停工留薪期可能会达到6 - 12个月甚至更久。因为手术创伤需要时间恢复,而且神经损伤的恢复往往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可能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康复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以,对于腰椎压缩性骨折的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并在必要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定合理的停工留薪期,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