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调解不成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局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纠纷处理过程中,劳动局调解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但并非所有纠纷都能通过调解达成一致。当劳动局调解不成时,有后续的处理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的争议解决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仲裁申请,并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法律法规做出裁决。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不过要注意,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部分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对这些终局裁决不服的,仍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对于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同样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劳动争议。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做出最终的判决。
总之,劳动局调解不成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