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没到期辞职要赔钱吗
签了劳动合同没到期辞职通常不需要赔钱,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正常的辞职流程无需向用人单位赔钱。
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形中,劳动者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花费 5 万元进行专业培训,约定服务期为 5 年,劳动者工作 2 年后辞职,那么劳动者可能需要支付 3 万元的违约金。
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劳动者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比如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导致用人单位业务受到影响产生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所以,签了劳动合同没到期辞职是否赔钱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