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了离职后,公司还能不能停缴我的社保?资深律师给你说透!
提了离职,还没正式走人,这段“最后的工作时光”里,你的社保会不会被公司悄悄停掉?很多人心里打鼓,又不好意思直接问HR,怕显得自己“太计较”,但社保不仅关系到眼前的医保报销,还直接影响你的养老、购房、子女教育等长期权益,绝不是小事。
作为一名处理过多起劳动纠纷的律师,我想告诉你:只要你还在职,哪怕只是提前三十天通知离职而仍在岗,公司都必须继续为你缴纳社保,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公司的“人情”,而是你的法定权利。
法律上,“离职中”不等于“已离职”
很多公司——尤其是不太规范的中小企业——可能会在你提出离职后,用各种理由拖延或停止社保缴纳,“反正你都要走了,缴了也是浪费”、“最后一个月工资发了,社保你自己处理吧”。这其实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从你提出离职,到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结束之前,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也就是说:
- 你提交离职申请,只是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但并未立即终止劳动关系;
- 如果是你主动提出(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这30天是通知期,公司仍需履行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义务;
- 如果是协商解除或公司辞退,也应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准,而非你提出离职的那一天。
只要你还在这家公司上班,哪怕只剩最后一天,公司都没有权利停止你的社保缴纳。
如果公司真的停缴了,你会面临哪些风险?
有些人可能觉得:“反正我要走了,社保断一个月无所谓。”但事实上,影响可能比你想象的要大:
- 医保待遇立即中断:社保断缴后,次月医保卡就无法使用,万一在这期间生病住院,所有医疗费用都需自掏腰包;
- 购房、落户资格可能受影响:很多城市要求非本地户籍者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才能购房、落户或摇号,一旦中断就要重新计算;
- 养老、生育、工伤等累计缴费年限受损: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断虽可补,但过程麻烦,还可能影响未来退休金的数额。
律师建议你这样做:
如果你提出了离职,公司HR或老板表示“最后一个月不交社保”:
- 首先友好沟通:明确提醒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只要劳动关系存续,公司就必须缴纳社保;
- 保留证据: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离职申请邮件等,证明你最后一段时间的在岗状态;
- 明确表态:如果公司坚持不缴,你可以明确表示:“如果公司不缴纳,我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公司补偿我因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 投诉与仲裁:若沟通无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滞纳金。
妥协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法律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附:相关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见人品,不光是对个人,对公司也是。一家规范的公司不会在社保这种基本权益上动手脚,而一个懂得保护自己的员工,也不会在底线问题上让步,社保不只是钱的问题,更是法律赋予你的保障盾牌,无论你是要跳槽、转行还是创业,在离开一家公司的最后阶段,请站稳法律的脚跟,优雅而坚定地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愿你离职顺利,前途光明,保障从不缺席。
提了离职后,公司还能不能停缴我的社保?资深律师给你说透!,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