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都逾期1年了,这钱还能要回来吗?账还能算吗?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个特接地气的话题,也是不少老板和财务小伙伴可能会碰到的头疼事儿——发票逾期1年,您别笑,这事儿可大可小,处理不好,真可能让您的钱袋子“受伤”。 咱们先琢磨琢磨,发票是个啥?它...
咱们老百姓过日子,谁还没个手头紧、需要周转的时候?亲戚朋友之间互相帮衬,写个借条也是应有之义,很多人图省事,或者觉得关系铁,借条就简单写个“今借到XX多少钱”,然后签个名、写个日期,可别小看这“今借到”三个字,真要出了岔子,它可是咱们维权的重要凭证!
最近就有朋友愁眉苦脸地问我:“律师,我这有张借条,当时写的‘今借到’,清清楚楚写了借了我5万块,可现在呢,都过去整整1年了,对方是一分钱没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这钱是不是打水漂了啊?”
哎,听到这话我也替他着急。“今借到”本身是个有效的借款凭证,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发生,但关键问题是,这都逾期1年了!1年时间可不短,这里面就牵扯到不少法律上的讲究,尤其是咱们最关心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怎么要回来?
咱们得明确一点,借条上有没有写还款日期?这太重要了!
那逾期1年,最核心的问题是什么呢?是证据!是行动!
很多人觉得,都是朋友,不好意思催,或者催了几次对方敷衍一下就过去了,结果一拖再拖,拖到自己都没信心了,这可不行!咱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合法权益必须维护!
建议参考:
如果你手里的“今借到”借条已经逾期1年了,别慌,按我说的这几步来:
相关法条:
咱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更有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解读: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你可以催,给点时间就得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解读:一般情况下,你知道对方欠你钱不还那天起,3年内要去法院告他,不然就可能失去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解读:你去催款了、对方答应还了、你去起诉了,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算3年,催款留证据非常重要!)
小编总结:
“今借到”的借条逾期1年,钱不是一定就打水漂了,但一定要抓紧时间,积极行动!核心就是别过了诉讼时效,同时要尽可能收集齐全证据,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省时省力不伤和气;如果协商不成,也别害怕打官司,法律会给咱们撑腰的!亲兄弟明算账,借钱写好借条,逾期及时维权,这才是对自己辛苦钱负责的态度,可别因为一时的“不好意思”,让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哦!
借条写的今借到,都逾期1年了!钱还能要回来吗?我该咋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老百姓过日子,谁还没个手头紧、需要周转的时候?亲戚朋友之间互相帮衬,写个借条也是应有之义,很多人图省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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