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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税时,财务突然说“这个月城建税比上个月多了好几百”,你心里一紧,翻出账本一看,数字确实对不上,这时候你会不会一头雾水——明明增值税没差多少,为什么城建税涨了?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把“城建税”这个看似不起眼、实则天天打交道的税种,掰开揉碎讲清楚。
很多人以为城建税就是个“附带税”,跟着增值税、消费税走就行,反正比例固定,不用操心,可现实是,正是这种“不操心”的态度,让不少企业稀里糊涂多缴了税,甚至在税务稽查时被补税加罚款,吃了大亏。

那到底城建税是怎么算的?核心其实就一句话:它不是独立存在的税,而是依附于“两税”——也就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实际缴纳额来计算的。
具体公式很简单:
应纳城建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适用税率
注意关键词:“实际缴纳”,这意味着,如果你只是计提了增值税,但还没交,那这部分不能算;或者你有留抵退税,已经退了税款,那对应的城建税也要相应调减。
而税率呢?它不是全国统一的,而是根据你的“所在地”来定的: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张老板的公司在杭州市区开了家食品加工厂,这个月实际缴纳了增值税20万元,没有消费税,那么他要交的城建税就是:
(20万 + 0)× 7% = 1.4万元。
但如果他在临安的一个乡镇设了个分厂,那边独立核算,同样缴了20万增值税,那对应的城建税就是:
20万 × 5% = 1万元。
看到差别了吧?同一个企业,不同地点,税率不同,税负也不同,所以很多企业在做税务筹划时,会特别关注分支机构的注册地选择——这不仅是地址问题,更是实实在在的成本问题。
还有一点容易踩坑:进口环节不征城建税,也就是说,你从国外进口货物,虽然要交增值税,但这部分增值税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反过来,出口退税的话,如果退还了增值税,那原来基于这部分增值税已缴的城建税,也可以申请退还——这个政策叫“城建税随退”。
可惜的是,很多企业知道出口退税,却不知道还能退城建税,白白错过了钱。
以案说法:多缴的城建税,三年后还能要回来吗?
2021年,江苏一家机电公司因为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在申报时误将一笔300万元的留抵退税对应的增值税仍作为计税基础,多缴了城建税及附加合计约21万元,直到2023年税务稽查前内部审计才发现这个问题。
公司赶紧向税务局申请退税,起初税务机关以“超过申报期”为由拒绝,但企业委托律师介入,提交了《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关于“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的规定。
税务局核实后予以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多缴税不是小事,只要在三年内发现,就有权追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第四条: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律师总结:
城建税虽小,但细节决定成本,它不是简单的“乘个系数”就完事,背后涉及纳税地点判断、实际缴税额确认、进出口特殊规则以及退税权利等多个法律要点,很多企业觉得它“不起眼”,恰恰是在这种“不起眼”的地方,最容易积累风险、造成损失。
我的建议是:
第一,定期复核城建税计算基础,尤其是有跨区域经营、留抵退税或出口业务的企业;
第二,一旦发现多缴,不要犹豫,三年内尽快申请退税,法律站在你这边;
第三,把城建税纳入日常税务合规检查清单,别让它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省下的每一分税,都是真金白银的利润,而懂规则的人,永远比只看数字的人走得更稳、更远。
城建税怎么算?一不小心多缴了怎么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公司报税时,财务突然说“这个月城建税比上个月多了好几百”,你心里一紧,翻出账本一看,数字确实对不上,这时候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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