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楼盘逾期1年还没交房,业主们该咋办?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个让不少人头疼的事儿——楼盘逾期交房,尤其是那种逾期了一年半载,眼瞅着新家遥遥无期的,真是能把人急出一肚子火,想想看,当初辛辛苦苦攒首付、背上贷款,指望着能按时住进梦寐以求的新家,结果呢?开发商一句“各种原因”,就把交房日期无限期拖延,这搁谁身上能不糟心?
最近就有不少业主朋友跟我吐槽,说自己买的房子,合同上明明写着去年这个时候就该交房了,结果这都过去整整一年了,工地要么磨磨蹭蹭,要么干脆就停了工,每次去问开发商,得到的答复不是“快了快了”,不可抗力,政府要求”,一套一套的,业主们从最初的满心欢喜、憧憬未来,到后来的焦虑不安、一次次失望,再到现在的愤怒和无助,这心路历程,真是太煎熬了。
房子逾期1年还没交,咱们业主到底该怎么办呢?总不能就这么干等着,任由开发商摆布吧?
咱们得明白,逾期交房,开发商肯定是违约了,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儿,除非他们能拿出铁证证明是因为不可抗力(比如地震、战争这种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且这个不可抗力还得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并且及时通知了业主。 otherwise,所有的“理由”都不能成为他们免责的挡箭牌。
第一步:拿起合同,看仔细!咱们手上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家赶紧把合同找出来,仔仔细细再读一遍,特别是关于“交房时间”、“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这两条,看看合同里是怎么约定逾期交房的:是逾期多少天内开发商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按天算还是按总房款的比例算?如果逾期超过一定天数(比如90天或180天),业主是不是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这些条款,都是咱们维权的依据,千万马虎不得。合同就是咱们的“尚方宝剑”,一定要吃透!
第二步:主动出击,积极沟通!别自己一个人闷头生气,或者在业主群里抱怨几句就完事了,可以联合其他业主,一起去找开发商沟通,了解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逾期,目前工程进度怎么样了,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交房,有没有具体的、可执行的时间表,沟通的时候,最好能录音、录像,或者让开发商出具书面的承诺和说明,留下证据,业主们团结起来的力量是很大的,开发商也会更重视一些。
第三步:收集证据,为我所用!从现在开始,就要有意识地收集各种证据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首付、贷款、契税等)、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通话录音)、开发商发布的延期交房通知、楼盘现场的照片或视频(证明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等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发生的维权过程中,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第四步:法律武器,果断维权!如果跟开发商沟通无效,他们还是一味拖延,或者给出的解决方案根本无法让人接受,那咱们就不能再犹豫了,必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 向相关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住建局、房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和调解,有时候政府部门的介入能推动问题的解决。
- 提起仲裁或诉讼: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就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没有,就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如果你还想要这个房子,就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交房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 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逾期时间太长,或者开发商根本没有能力交房,让你对这个楼盘彻底失去信心,你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的全部房款及利息,并赔偿你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租房损失等)。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句:违约金的计算,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你的实际损失(比如你因为没交房而多付的房租),你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建议参考:
- 保持冷静,理性维权:虽然很生气,但冲动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有理变无理。
- 抱团取暖,集体行动:单个业主的力量有限,联合起来更容易引起开发商和政府部门的重视,维权成本也能分担,可以成立临时业主维权小组。
- 咨询专业律师:房地产纠纷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多,在维权前,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房产律师,让他们帮你分析合同条款,评估维权风险和可能的结果,制定最佳的维权策略,别自己瞎折腾,错过了最佳时机或者用错了方法。
- 不要轻易收房或签署任何“谅解协议”:在开发商没有完全达到交房标准,或者没有就逾期问题给出合理解决方案之前,不要轻易收房,更不要在开发商的诱导或压力下,签署任何放弃追究其违约责任的书面文件。
- 关注开发商动态和资金状况:了解开发商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项目被查封等更严重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维权策略。
相关法条(摘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小编总结:
楼盘逾期一年未交房,这事儿确实够闹心的,但请各位业主朋友记住,咱们不是无理取闹,咱们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发商违约在先,咱们就有权利要求他们承担责任。
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和曲折,会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但为了咱们的血汗钱,为了那个本该属于我们的家,咱们不能轻言放弃。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团结起来,有理有据地去争取!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他们为你保驾护航。
希望大家都能早日解决问题,顺利住进自己的新家!有相关问题,也欢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
糟心!楼盘逾期1年还没交房,业主们该咋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