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耍赖不给?法院强制执行,看老赖如何现原形!
辛辛苦苦忙活大半年,就盼着发工资养家糊口,结果遇上黑心老板,一句“没钱”就想赖掉?嘿,你可别以为“老赖”们能一直逍遥法外!今天咱就来聊聊,当“老赖”拖欠工资时,法院的强制执行到底有多给力,能让这些“铁公鸡”乖乖掏钱!
咱打工的,最怕啥?最怕活儿干了,钱没拿到,那种焦虑、无奈,甚至是愤怒,估计不少朋友都体会过,有些老板,平时开豪车、住豪宅,一到发工资就哭穷,要么就玩失踪,电话不接,微信拉黑,十足的“老赖”嘴脸!他们以为这样就能把工资赖掉,让劳动者干瞪眼?那可真是打错了算盘!
当协商、调解、劳动仲裁都试过了,“老赖”还是油盐不进,这时候,“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咱们最后的“杀手锏”!你可能会问,强制执行是啥?简单说,就是法院出面,用国家的强制力,把“老赖”名下的财产找出来,变卖掉或者直接划扣,用来支付咱们被拖欠的工资!
法院都有哪些“硬核”手段呢?
- “钱袋子”兜底:法院可以直接去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查询“老赖”的存款,一旦发现有钱,就可以依法冻结、划拨到咱们农民工兄弟的账户上。
- “家当”变现:老赖”银行账户里没多少钱,但名下有房子、车子、厂房、机器设备这些值钱的东西,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然后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把这些“家当”换成现金,优先用来支付欠咱们的工资。
- “收入”截留:就算“老赖”把财产都转移了,只要他还有工作、有收入来源,比如工资、奖金、租金等等,法院也可以向他的工作单位或者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从他的收入里按月扣除,直到把欠薪还完为止(会给他留一部分基本生活费)。
- “隐匿”搜查:老赖”躲起来,或者把财产藏起来,法院在掌握线索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对他的住所或者可能隐匿财产的地方进行搜查。
- “信用”破产:这招更狠!法院会把“老赖”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黑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老赖”就别想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不动产,不能买车,甚至连孩子都不能送进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他的信用卡、贷款也会被限制,简直是寸步难行!
- “拒执”入刑:老赖”明明有钱却故意转移、隐匿,或者暴力抗拒法院执行,那可就不是简单的欠钱不还了,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
所以说,“老赖”拖欠工资别发愁,法院执行有盼头!咱们劳动者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参考:
- 保留证据是关键:平时要注意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欠条、老板的聊天记录等一切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欠薪事实的证据,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弹药”。
- 及时维权莫拖延:一旦发现老板有拖欠工资的苗头,或者已经拖欠,要及时与老板沟通,沟通不成,赶紧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不要因为怕麻烦或者老板的“空头承诺”而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
- 仲裁之后要跟进: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如果老板还是不付钱,别犹豫,第一时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要积极向执行法官提供“老赖”的财产线索,比如他的银行账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工作单位等等,你提供的线索越具体,执行就越有效率。
-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对法律程序不太懂,或者“老赖”手段比较狡猾,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给你提供更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总结:
“老赖”拖欠工资,不仅寒了劳动者的心,更是挑战法律的底线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但请大家记住,法律始终是咱们劳动者最坚实的后盾!面对“老赖”的嚣张气焰,咱们不能忍气吞声,更不能放弃维权,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从劳动仲裁到法院执行,一步一个脚印,坚决把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追回来!
也奉劝那些心存侥幸的“老赖”们,不要低估法律的威严和执行的力度,试图通过各种手段逃避债务,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面临的不仅是财产被执行,还可能是信用破产,甚至牢狱之灾,诚信经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才是企业长久发展之道。
希望每一位辛勤付出的劳动者,都能按时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不再为“讨薪”而奔波劳碌!
老板欠薪耍赖不给?法院强制执行,看老赖如何现原形!,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