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了,有没有误工费?能拿多少钱?

普法百科4秒前1

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法律顾问,今天咱们不聊别的,就聊咱农民工兄弟最实在的问题:工伤了,这误工费到底是咋回事儿。

咱得明白,啥是“误工费”?简单说,就是你因为受伤了,没法去上班,这段时间本该挣到的钱,就因为这个伤给耽误了,这部分损失,就得有人来赔,这就是误工费。

农民工工伤了,有没有误工费?能拿多少钱?

那是不是只要一受伤,就能拿到误工费呢?也不是,得满足几个条件:

  1. 确实是工伤:这是大前提,是不是工伤,不是咱自己说了算,也不是老板说了算,得经过法定的“工伤认定”程序,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都能算工伤,具体的,后面咱们会提到相关的法律规定。
  2. 确实“误工”了:也就是说,因为这个工伤,你确实没法正常上班了,或者上班时间、工作量都受影响了,如果伤得很轻,当天歇了半天,第二天就上班了,那可能误工时间就很短。
  3. 有“收入损失”:因为没上班,所以收入减少了。

那这误工费,到底能拿多少钱呢?这可不是拍脑袋说多少就多少的,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咱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里,管这个叫“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听着挺绕,其实就是咱说的误工费。

划重点:在你因为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你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你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就是说,你受伤前每个月能拿多少钱(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啥的,只要是固定收入),停工留薪期每个月就能拿多少钱。
  • “按月支付”:单位得每个月按时给你发,不能拖欠,也不能少发。
  • “停工留薪期”多久:这个不是无限期的,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最长一般不超过24个月,具体你能歇多久,得根据你的伤情,由医生诊断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定。

那有些兄弟可能会问:“我刚上班没几天,还没发过工资呢,或者我是按天算工钱的,这工资咋算啊?”

别着急,这种情况也有办法,一般会按照你所在单位同岗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或者你受伤前一段时间(比如3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如果实在没法证明,可能会参考当地同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不能因为你没拿到完整的工资记录,就不给你算,或者少算。

咱农民工兄弟要是真遇上工伤了,别慌,这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法律明文规定该给的,老板要是说“没有这个钱”、“按最低工资给”,那都是不对的,咱得理直气壮地跟他要!


以案说法:

咱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吧,老王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扎钢筋,月薪大概6000块钱,干了快一年了,上个月,他在脚手架上作业时,不小心踩空摔了下来,腿骨折了,医生说至少得休养6个月才能复工。

这种情况,老王首先得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来是工伤后,就会有一个“停工留薪期”,假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老王的停工留薪期是6个月。

在这6个月里,老王的单位就应该每个月按时给他发6000块钱的工资,跟他上班的时候一样,这6000块,就是老王的“误工费”,如果单位只给发3000,或者说等他伤好了一起给,那都是不符合规定的,老王就可以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咱农民工兄弟也得懂点法,心里才有底,关于工伤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主要看这几条: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这条就明确了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标准、支付方式、期限,还有护理问题。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的情形,节选几条常见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先确认是工伤,才能谈后面的赔偿,包括误工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条再次明确了,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就是咱说的误工费)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律师总结:

农民工兄弟姐妹们,工伤了,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你们应得的合法权益,千万别觉得不好意思开口,或者被老板几句话就糊弄过去了。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赔偿的前提,受伤后,无论轻重,都要及时告诉工头或老板,并保留好就医记录、事故现场照片、工友证言等证据,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如果不申请,咱自己一定要去申请!
  2. 明确“停工留薪期”:这期间你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必须按月足额支付,这个期限不是单位说了算,也不是你自己想歇多久就多久,要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来确定。
  3. 工资怎么算:按你受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算,如果工资不固定,就参照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或者同岗位平均工资。
  4. 勇敢维权:如果单位不支付或者少支付误工费,首先可以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咱农民工挣的都是血汗钱,工伤了本就不幸,不能再让自己的合法收入受损失,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遇到不懂的,可以多问问,多学学,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一定要把属于自己的钱拿回来!

农民工工伤了,有没有误工费?能拿多少钱?,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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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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