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耍赖不给?法院硬核执行,看这笔血汗钱如何落袋为安!

普法百科6天前9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个大家都特别关心的话题——工资,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薪日能拿到自己应得的那份血汗钱,可偏偏就有那么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想尽办法拖欠工资,遇上这种事儿,咱们劳动者该咋办?认栽?当然不行!我就给大伙儿讲一个真实的拖欠工资被强制执行的案例,看看法院是怎么“硬核”出手,帮咱们劳动者把钱要回来的!

案例回顾:老张的“讨薪”之路,从无助到柳暗花明

故事的主人公叫老张,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工,去年,他跟着一个姓王的老板在工地上干活,约定好每个月5000块工资,一开始还好,王老板还能按时发一部分,可工程干到一半,王老板就开始找各种借口,今天说甲方没打款,明天说资金周转不开,工资就这么一拖再拖。

眼瞅着快过年了,家里等着用钱,老张急得满嘴燎泡,他和工友们去找王老板要,王老板要么躲着不见,要么就拍桌子瞪眼,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那态度,嚣张得很,老张他们手里只有一张简单的欠条,也没啥别的证据,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欠薪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老张他们后来在老乡的提醒下,找到了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了解情况后,告诉他们:“别怕,咱们有法律撑腰!”在律师的帮助下,老张他们先是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王老板的公司支付拖欠老张等工友的工资共计20多万元。

本以为拿到仲裁裁决书,钱就能有着落了,没想到,王老板的公司还是拒不履行!这时候,律师告诉老张:“咱们就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显威力”,欠薪老板“没脾气”

老张拿着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就向王老板的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他们限期履行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

王老板的公司还是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德行,依旧我行我素,这下,法院可不客气了!

执行法官立刻启动了网络查控系统,对王老板公司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全面“扫描”,嘿,还真发现王老板的个人账户上有一笔不小的资金在流动!原来这小子是想把公司财产往自己腰包里挪,想逃避执行啊!

法院的执行措施可是“组合拳”,招招致命!执行法官当即裁定,依法冻结了王老板的个人账户,这还没完,考虑到王老板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还依法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并且对他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这下,王老板可傻眼了!账户被冻结,钱取不出来;想坐飞机、高铁出差谈生意?不行!想住星级酒店、买房买车?门儿都没有!连孩子上学、考公务员都可能受影响,以前风光无限的王老板,一下子成了“过街老鼠”,生意也一落千丈。

“老赖”的日子不好过,主动履行才是唯一出路!没过多久,王老板就扛不住了,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哭丧着脸说愿意还钱,在法院的主持下,王老板将拖欠老张等工友的20多万元工资一次性全部付清。

拿到工资的那一刻,老张激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儿地给执行法官和律师道谢:“谢谢你们!谢谢法院!要不是你们,我们这血汗钱可就真打水漂了!”

给咱劳动者的几点“维权锦囊”

听了老张的故事,是不是觉得心里踏实多了?遇到欠薪,千万别慌,更别放弃!记住以下几点:

  1. 保留证据是关键:平时要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欠条、聊天记录等一切能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欠薪事实的证据。
  2. 及时维权莫拖延:一旦发现老板欠薪,要第一时间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赶紧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别等老板跑路了才想起维权,那就麻烦了。
  3. 法律程序要走完:拿到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后,如果老板还不还钱,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2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把“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的关键一步。
  4.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申请执行后,要积极向法院提供老板或公司的财产线索,比如知道他有车、有房、有哪个银行账户等等,这样能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5. 相信法院的力量:别以为老板躲起来、耍赖就没办法了,法院有强大的执行措施,像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将“老赖”列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总有办法让他“现出原形”。

相关法条“撑撑腰”

咱们维权,得有法可依,下面这些法条,你可得知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乘坐高铁、飞机,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行为。

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活命钱”、“养家钱”,拖欠工资就是在“抢钱”!老张的案例告诉我们,面对欠薪,沉默和忍耐只会让老板更加肆无忌惮,唯有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维权,才能守护好自己的劳动成果。

从协商、投诉、仲裁到诉讼、申请执行,每一步都有法律为你保驾护航。法院的强制执行,就是咱们劳动者讨回血汗钱的“最强后盾”!遇到欠薪别害怕,相信法律,积极行动,属于你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觉得有用,就赶紧转发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吧!让我们一起对欠薪说“不”!

老板欠薪耍赖不给?法院硬核执行,看这笔血汗钱如何落袋为安!,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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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薪跑路,强制执行这招到底能不能帮我们拿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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