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劳动能否成立劳动关系
法律解析: 60岁以上劳动者能否成立劳动关系需要分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
若劳动关系不成立,一般不存在基于劳动关系的法定赔偿。但如果因雇佣等其他关系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可能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按过错责任赔偿员工因工作遭受的人身损害等。
劳动关系的认定有严格的标准,当劳动关系不成立时,就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诸如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基于劳动关系的。
在实践中,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存在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比如雇佣关系。在雇佣活动中,若雇员因工作受到人身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雇主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导致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雇主就需要对雇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如果是劳务关系,双方通常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权利义务。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例如,双方约定了工作完成的时间和报酬,雇主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劳务合同,给劳务提供者造成了预期收入的损失,雇主就应当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另外,若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等行为,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受损失方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欺诈的规定,要求欺诈方承担赔偿责任。例如,雇主故意隐瞒工作的危险性,导致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员工可以要求雇主进行赔偿。
总之,当劳动关系不成立时,要根据双方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依据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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