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老板欠钱不给没有合同怎么办
一、工地老板欠钱不给没有合同怎么办若工地老板欠钱不给且没有合同,仍可通过多种方式维权。首先,收集能证明及欠款事实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证言、与老板的通话录音、短信或微信聊天...
工地欠工资不给且没有合同,可通过收集相关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来解决。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者追讨工资,关键是要收集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工友的证人证言、与工地负责人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能帮助确定与工地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等重要信息。
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工地的负责人或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保留好协商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投诉时,需携带好收集的证据,并填写相关的投诉表格。
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申请仲裁时,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仲裁机构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一般来说,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对简便,时间也相对较短。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院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通过以上一系列的途径,劳动者可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依法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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