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5天工资,我能炒了他还拿赔偿不?被迫离职这条路怎么走?
原创文章内容: 唉,说起打工挣钱,最怕的就是遇上糟心事,比如工资不准时发,辛辛苦苦一个月,就盼着发薪日那点盼头,结果左等右等,工资就是迟迟不到账,就有朋友问了:“律师,我们老板拖欠了我5天工资,我心...
受伤了,身体受苦,心里更急,大家最盼的就是能赶紧把工伤认定下来,后续的赔偿、治疗才有保障。“工伤认定要多久”这个问题,简直是问到了大家的心坎里。 说白了,工伤认定的时间,不是一句话“几天”或“几个月”就能简单概括的,它像一条流水线,每个环节都有规定的时间,而且还可能因为一些小插曲而“堵车”。
您自己或单位先申请(30天到1年):出事后,单位有责任在30天内帮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给力,或者您跟单位有点小摩擦,那您自己、您的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都可以去申请,这个时间窗口您可千万别错过了,过了期,可就麻烦了!

社保部门受理(15天内给结果):您的材料交上去之后,社保部门会先看看齐不齐、对不对,材料全的,会给您个《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会告诉您缺啥,让您补,如果压根就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或者超过申请时限了,人家也会书面通知您“不予受理”。
社保部门调查核实 & 作出决定(60天内):一旦受理了,社保部门就会开始干活了,他们可能会找您了解情况,找单位核实,甚至去现场看看,大部分情况下,会在受理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发给您《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那有没有可能更快,或者更慢呢?
给您提个醒:
在这个过程中,您能做的就是积极配合,把该交的材料尽早、尽快、尽可能齐全地交上去,如果单位不配合,您也别慌,法律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您自己去申请一样有效。
以案说法:
咱们来打个比方,就说老王吧,老王在工地上干活,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下来了,腿骨折了。
单位还算不错,事故发生后第10天,就帮老王向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也都齐了,社保局受理后,一看事实挺清楚,老王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社保局就应该在受理之日起60天内,给老王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顺利的话,两个月左右就能搞定。
再换个情况,老王受伤后,单位不认账,也不给申请,老王自己疼得在床上躺了俩月,才想起来得赶紧申请工伤认定,他收集材料的时候,因为单位不配合,少了一份关键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局受理时发现了,通知老王补,老王为了补这个证明,又跟单位扯皮,甚至去申请了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这一来二去,时间就拖长了,等劳动关系确认了,材料补齐了,社保局才开始正式算工伤认定的时间,这种情况下,耗时就可能比较久,三五个月都有可能。
所以您看,材料齐不齐、顺不顺利,对这个时间影响还挺大的。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律师总结:
工伤认定这件事,从您(或单位)申请,到社保部门给出最终的认定结果,“理想”状态下,顺利的话,大概需要2-3个月的时间。但如果中间出现材料不齐需要补正、情况复杂需要调查、甚至涉及劳动关系争议等情况,时间就可能会相应延长。
作为劳动者,咱们一方面要了解这个时间流程,心里有个谱;更要注意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收集证据,尽快提出申请,并且保证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这才是加快工伤认定进程最有效的办法,如果过程中遇到单位不配合或者其他法律难题,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受伤了本身就不容易,愿大家都能顺利解决问题,早日康复!
一般情况下,这条路怎么走呢?,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受伤了,身体受苦,心里更急,大家最盼的就是能赶紧把工伤认定下来,后续的赔偿、治疗才有保障。“工伤认定要多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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