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视同工伤,满足这4个条件才能算!

普法百科35秒前1

您可能听说过“工伤”,但“视同工伤”又是个啥?它跟咱们常说的工伤有啥不一样?是不是只要出点事就能算?哎,这您可就问对人了!王律师就用大白话给您好好掰扯掰扯,一文读懂视同工伤:满足这4个条件才能“算”!

咱们出来打工,最怕的就是在工作中出点意外,一旦受伤,不仅身体受苦,工作、收入都可能受影响,这时候,工伤待遇就成了咱们重要的保障,但有些情况,它不是直接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但法律也“网开一面”,把它当成工伤来对待,这就是咱们说的“视同工伤”。

一文读懂视同工伤,满足这4个条件才能算!

“视同工伤”,听名字就知道,它不是真正意义上因工作直接导致的伤害,但出于公平正义和人道主义考虑,法律规定它和工伤享受一样的待遇,但这可不是拍脑袋决定的,必须得满足特定条件才行,王律师给您总结好了,总共4个核心条件,缺一不可,您可得记牢了!

第一个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这个是最常见的一种“视同工伤”情形,啥意思呢?就是说,您正在上班呢,在工作岗位上,突然病倒了,而且这一病就没缓过来,直接没了;或者虽然送医院抢救了,但在48小时之内还是没能救回来,这种情况,就视同工伤。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这几个词儿一个都不能少,而且得同时满足,比如说,您下班回家了,在家突发疾病去世了,那这个就不算了,因为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第二个条件: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这个就比较好理解了,比如咱们看到新闻里说,消防员救火受伤了,警察叔叔抓小偷受伤了,或者普通人看到有人落水去救人受伤了,这些为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挺身而出的行为,即使不是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发生的,也视同工伤,这体现了咱们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和保护。

第三个条件: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这个是针对咱们的退伍军人的,有些军人同志在部队服役期间,因为打仗或者执行公务负伤致残了,并且已经拿到了革命伤残军人证,后来他们退伍到了地方单位工作,结果以前的旧伤又复发了,这种情况,也视同工伤,这是对咱们军人奉献的一种认可和保障。

第四个条件:这里插一句,其实严格来说,《工伤保险条例》里明确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主要就是上面三种,但有时候,大家可能会把一些特殊情况也纳入讨论,不过王律师要强调,法律规定是严谨的,目前核心的就是这三大类具体情形,对应了咱们刚才说的三个主要条件,如果硬要说第四个“条件”,那就是“符合法定情形”本身,也就是说,必须严格对照法律条文,看是否属于上述明确列举的情况。

您看,“视同工伤”虽然带着个“视”字,好像有点“特殊照顾”的意思,但实际上它的适用是非常严格的,必须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


以案说法:老王的“意外”算不算工伤?

说了这么多,可能还是有点抽象,王律师给您讲个小故事,您就明白了。

咱们公司的老王,今年50多岁,是个老员工了,平时身体还算硬朗,某天上午,他正在车间里干活,突然说胸口疼得厉害,一下子就倒在了机器旁边,同事们赶紧把他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诊断是急性心肌梗死,经过两天两夜的抢救,老王还是不幸去世了,从他发病到去世,刚好是40个小时。

老王的家人就来问我,王律师,老王这算工伤吗?

我告诉他们,老王这种情况,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并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完全符合咱们刚才说的第一个“视同工伤”的条件,老王的情况应该认定为视同工伤,他的家人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那如果老王是在下班后,在宿舍里突发疾病去世的呢?那就不行了,因为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或者,如果老王抢救了50个小时才去世,超过了48小时,那也不能视同工伤,您看,这条件卡得多严。


法条链接:法律是怎么说的?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具体是哪条法律呢?主要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您看,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咱们刚才说的三个主要条件,就是从这三条来的。


律师总结:核心要点再强调!

好了,各位朋友,视同工伤”的几个条件,王律师就给您解释到这儿了,再给您总结几个核心要点,帮您加深印象:

  1. “视同工伤”≠“不是工伤”:它是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待遇上和工伤一样。
  2. 条件是“硬杠杠”:必须严格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对应我们讨论的三个主要条件,以及第四个“符合法定情形”的总要求),不能想当然。
  3. 关键要素要记牢: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革命伤残军人旧伤复发”。
  4. 及时维权是关键:如果真的发生了可能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单位,并按照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

了解“视同工伤”的条件,既是为了保护咱们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让咱们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心里有数,知道如何去应对,希望今天王律师的分享,能帮到屏幕前的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随时欢迎来找我聊聊。

咱们下期再见!

一文读懂视同工伤,满足这4个条件才能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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