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法律解析: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摔伤,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则属于工伤;若是自己不慎摔伤,通常不认定为工伤...
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但存在特殊情况。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通常情况下,认定工伤需符合一定条件。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主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而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并不属于上述因交通事故或特定交通工具事故伤害的情形。
不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强调的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如果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且满足是在“工作岗位上就已突发疾病,延续到下班途中”,并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有可能视同工伤的。但要证明是在工作岗位上就已突发疾病,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在工作岗位上就出现了相关症状记录、同事证言等。
实践中,工伤认定是一个较为严谨的过程,需要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等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如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相关的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等进行调查核实。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会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所以,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虽一般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在特定条件下仍有视同工伤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解析: 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但存在特殊情况。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通常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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