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费到底该谁来掏腰包呢?
这可能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我先给大家吃个定心丸:根据咱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鉴定费,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的。 没错,就是说,如果单位给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这笔钱不用...
咱们都知道,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叫一个闹心,身体受苦不说,工作也可能受影响,好不容易把伤养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得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这些程序,为的就是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对吧?
可这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工伤鉴定费”,一听还不少,有的朋友说要3000多块!一下子就懵了:“啥?工伤鉴定还要这么多钱?这钱是啥钱啊?我这都受伤了,哪还有钱掏这个?”

别急,您先消消气,也别自己吓自己,这3000多块钱,它不是一笔糊涂账,咱们得弄明白它到底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以及最重要的——这笔钱到底该谁来承担。
咱们得明确一个概念,通常咱们说的“工伤鉴定费”,准确来讲,主要指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费”,当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如果您的伤情可能影响到劳动能力,比如导致了伤残,那就要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样才能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这3000多块钱,一般来说可能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您听到的3000多块,很可能是鉴定费本身加上必要的检查费的总和,如果伤情比较严重,需要做的检查项目多,费用高一些是有可能的。
那这笔钱,到底该谁出呢?这才是核心问题!
您放心,原则上,这笔费用不是由工伤职工自己承担的!
根据规定,如果单位已经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这笔劳动能力鉴定费(包括必要的检查费,符合规定的),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您自己先垫付了,之后可以拿着票据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如果单位没有给您缴纳工伤保险,那对不起,这笔费用就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转嫁到您头上。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吧,老王在一家装修公司干活,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他交社保,结果有一天,他在工地搬瓷砖的时候,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下来,腿给摔断了。
公司一开始还挺积极,送医院治疗,但等到要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就开始含糊其辞了,老王自己去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下来是工伤,接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机构说大概需要3000块钱,包括几项必要的影像学检查和鉴定费。
老王一听就急了,自己受伤住院已经花了不少钱,家里经济也不宽裕,他找到公司老板,老板却说:“鉴定费你先自己掏,到时候再说。”
老王心里没底,就来咨询我,我告诉他:“老王,你别怕!你这种情况,公司没给你交社保,这笔鉴定费依法就该公司出,你让公司垫付,如果公司不肯,你自己先想办法垫付了,把所有的票据都保留好,等鉴定结果出来,你去申请劳动仲裁,除了主张工伤赔偿,这笔鉴定费也一定要记得加进去,让公司给你报销!”
后来,老王的鉴定结果是九级伤残,他拿着所有票据,包括那3000多的鉴定和检查费票据,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不仅要赔偿老王的各项工伤待遇,还要支付老王垫付的那3000多鉴定费。
遇到这种事,您别慌,也别被单位忽悠了自己掏钱就认了。
法条链接:
律师总结:
好了,朋友们,工伤鉴定费3000多”的事儿,我给您捋清楚了:
工伤维权是一个过程,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但只要咱们懂法、用法,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笔鉴定费,不该咱们出的,一分都别多掏!有困难,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对您有帮助!觉得有用,别忘了点赞转发给身边需要的朋友,有其他法律问题,也欢迎随时找我聊聊,咱们下期再见!
工伤鉴定费要3000多?这钱到底是啥?该谁出?,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都知道,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叫一个闹心,身体受苦不说,工作也可能受影响,好不容易把伤养得差不多了,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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