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受伤了算工伤吗?哪些情况能认定?
“王律师,我昨天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机器夹了手,这算不算工伤啊?” “律师,我下班路上被电动车撞了,对方全责,这能算工伤不?” 类似这样的问题,我平时听得真不少,大家出来打工都不容易,谁也不想出事...
咱们得明白,“工伤时间”不是一个简单的钟表时间,它是和“工作”紧密挂钩的,简单说,就是啥时候受伤算工伤?
最核心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这“三工”原则是认定工伤的基石。

特殊情况也能算!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即便不完全符合上面的“三工”,但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些情况不算工伤!有些情况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或场所,但也不算工伤,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例子,更直观:
案情:小王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司机,公司规定早上8点上班,某天,小王为了提前做好出车准备,7点半就到了公司停车场,在检查车辆轮胎时,不小心被掉落的工具箱砸伤了脚。
分析:小王虽然是7点半到的,比规定上班时间早了半小时,但他是在“工作场所”(公司停车场),为了“工作原因”(检查车辆,属于预备性工作)而受伤的,小王的受伤时间应当认定为“工伤时间”,属于工伤。
如果小王是8点准时到的,在办公室打水喝,不小心滑倒了,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这种日常办公中的小意外,也算工伤。
但如果小王是下班后,和同事在公司楼下打架受伤了,那肯定不算,因为既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因工作原因。
法条链接
咱们聊的这些,可不是我瞎编的,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律师总结
说到底,工伤时间的认定,核心就是围绕“工作”二字展开,大家记住这几点:
了解清楚工伤时间怎么算,哪些情形算工伤,能让咱们心里更有底,万一真遇到事儿了,也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如果真遇到具体问题,别慌,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给你更细致的指导,咱们劳动者,既要努力工作,也要懂得保护自己!
一、工伤时间怎么算?哪些情形算工伤?,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得明白,“工伤时间”不是一个简单的钟表时间,它是和“工作”紧密挂钩的,简单说,就是啥时候受伤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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