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了十级,能赔多少钱?钱怎么拿?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律师朋友。 咱们出来打工,最怕的就是不小心受伤,万一真在工作中受了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评上了个十级伤残,那这赔偿问题可就成了大家最关心的事儿了,十级工伤,听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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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听着好像是伤残等级里最轻的一级,但对于咱们劳动者来说,身体受了伤,工作可能也受影响,心里肯定不好受,这时候,搞清楚自己能有哪些赔偿,能拿多少钱,怎么去拿,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不仅是对自己身体伤害的一种补偿,也是对后续生活的一份保障。

咱们得明白,工伤赔偿不是一笔笼统的钱,它是由好几个部分组成的,不同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差异,但大的框架是一致的,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各地的实施办法。
工伤十级的赔偿,主要有这么几块“硬骨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国家给的“伤残补偿”,只要你被认定为工伤十级,就有这笔钱,标准是你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你的工资特别高,超过了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那就按300%算;如果低于60%,就按60%算,这笔钱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个钱,是你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你,用于后续治疗、康复的费用,具体多少钱,这个就看各省的规定了,有的地方是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几个月来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笔钱是单位给的,也是在你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目的是帮助你重新就业,同样,具体金额各省不一样,也是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来计算。
除了这“三个一次性”,如果治疗工伤需要停工留薪,那停工留薪期内,你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由单位按月支付,还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如果符合规定,也都是可以报销或者要求赔偿的。
十级工伤的总赔偿金额,就是把这些项目加起来,具体能有多少,你得结合自己的工资水平、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以及有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来综合计算,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三个一次性加起来,可能有大几万甚至十来万;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可能几万块,这只是个粗略估计,具体还得细算。
至于“钱怎么拿”,步骤大概是这样:
每一步都要保留好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医疗费票据等等,这些都是咱们维权的“武器”。
(二)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小例子,让大家更直观一点。
案例:小王在深圳一家电子厂上班,月工资6000元,单位给他缴纳了工伤保险,在一次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机器压伤了手指,经过治疗后,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小王伤愈后,觉得这份工作太危险,想辞职。
那么小王能拿到哪些赔偿呢?(以下金额参照深圳市标准,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这么一算,小王光是“三个一次性”加停工留薪期工资,就能拿到不少,这只是个例子,深圳的具体社平工资和赔偿月份大家要去查最新的当地规定,但通过这个例子,大家就能明白大概的计算方式了。
(三)法条链接
了解了具体案例,咱们再来看看法律依据,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各地的具体实施办法(XX省工伤保险条例》)会对“三个一次性”中的后两个一次性的具体月数和计算基数做出规定,这个是大家需要重点查询当地规定的部分。
(四)律师总结
好了,关于工伤十级赔偿的事儿,咱们就聊到这里,我给大家总结几点关键信息:
内容** “工伤十级”,听着好像是伤残等级里最轻的一级,但对于咱们劳动者来说,身体受了伤,工作可能也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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