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第一步该做啥?公司不认账、赔偿少又该咋办?
(一)工伤了,第一步该做啥?——别慌,这几步很关键! 真要是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了伤,或者因为工作原因得了啥毛病,大家第一反应可能是疼、是懵,甚至有点害怕,但记住,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冷静!...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养家,可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不请自来,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这就叫“工伤”,一旦遇上工伤,身体受苦不说,还可能影响收入,甚至后续的生活,这时候,咱们劳动者可不能慌,更不能自认倒霉,维权起诉是咱们的权利,但这第一步该迈哪儿,这里面学问可不小。
很多工友可能会说,我受伤了,公司肯定得管啊!话是这么说,但真到事儿上了,有些公司可能就开始“打太极”,甚至不认账,王律师得先给您提个醒:工伤维权,“证据”是王道,“工伤认定”是核心!这第一步,您千万记住了,不是直接去法院起诉,而是赶紧去申请“工伤认定”!

为啥工伤认定这么重要呢?因为它是您这个伤能不能算“工伤”的官方认证,是后续所有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等)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这个认定,后面啥都白搭。
那咋申请工伤认定呢?您听好了:
申请完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是工伤了,接下来如果伤情严重,可能还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残等级,然后才能根据这些结果,跟公司谈赔偿。
那要是公司不认账,不给赔偿咋办?别愁!
整个过程可能会有点复杂,也需要时间和耐心,但请您相信,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遇到不懂的,别硬扛,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少走很多弯路。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小王的故事”吧,小王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也是现金发放,有一天,他在脚手架上作业时,不小心踩空摔了下来,腿部骨折。
刚开始,包工头还挺积极,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可等小王要后续赔偿的时候,包工头就开始耍赖了,说小王自己不小心,跟工地没关系,甚至不承认小王是他们工地的工人。
小王这下可急坏了,后来经人指点,他找到了王律师,我告诉他,第一步就是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小王虽然没合同,但他找到了几个一起干活的工友愿意给他作证,还有他每次领工资时,工地上记工的本子拍了照片,手机里还有和包工头关于工作安排的聊天记录。
拿着这些证据,小王自己去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保局经过调查核实,最终认定小王的受伤属于工伤,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小王又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小王就凭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建筑公司(虽然他跟包工头打交道,但法律上可能要找包工头上面的建筑公司)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等。
仲裁委支持了小王的大部分请求,建筑公司不服,又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还是判决建筑公司要赔偿小王各项损失共计十几万,小王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维护。
您看,小王的例子就充分说明,就算公司不认账,只要咱们手里有证据,走对了流程(尤其是工伤认定这一步),照样能维权成功!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您可以重点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这些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这些法条是咱们维权的“尚方宝剑”,了解它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维权起诉的事儿,王律师就给您聊到这儿,最后总结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咱们劳动者用汗水和辛劳为社会创造价值,咱们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遇上工伤,别慌,别忍,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希望今天的分享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觉得有用,别忘了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朋友。
---仅为一般性法律科普,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工伤了想维权起诉?第一步该做啥?公司不认账、不赔偿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养家,可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不请自来,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这就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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