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工伤了能赔吗?赔多少?怎么赔?

普法百科35秒前1

出门在外打工,咱们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家里生活,可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不请自来,在工地上、在车间里,一不小心就可能受伤,这时候,很多工友心里就慌了:我这算工伤吗?能跟老板要赔偿吗?能赔多少钱?又该怎么去要这个赔偿呢?别着急,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好好捋一捋。

外工伤了,到底“能赔吗”?—— 先看算不算工伤!

外工伤了能赔吗?赔多少?怎么赔?

不是说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就一定能算工伤,得符合规定的条件,有这么几个关键点:

  1. 工作时间:就是你上班的时间,包括老板安排的加班时间。
  2. 工作场所:你干活的地方,或者老板安排你去办事的其他地方。
  3. 工作原因:受伤是因为干工作、或者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导致的,在车间操作机器被零件砸伤了,在工地脚手架上摔下来了,这些基本都能算。

这里有几个常见的误区我得提醒一下:

  • 没签劳动合同,就不算工伤了?错!只要你能证明你跟老板或者工地、工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有工牌、工服、工资条、考勤记录,或者有其他工友能给你作证,即使没签书面合同,也能去申请工伤认定。
  • 自己不小心导致的受伤,就不算工伤了?也不完全对!只要你不是故意去受伤,或者不是因为喝了酒、吸了毒导致的,就算你操作时有点小失误,一般也能算工伤,工伤认定不怎么看员工有没有“过错”,主要看是不是工作原因。
  • 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这个得分情况,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你是自己骑车不小心摔了,而且是主要责任,那就不算了。

那要是真认定了工伤,能“赔多少”呢?

这个“多少”就像咱们去市场买东西,得看“货色”,也就是你的工伤严重程度,工伤赔偿的多少,跟你的伤残等级(这个得去做鉴定)、工资水平以及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都有关系。

常见的赔偿项目大概有这么几块:

  1. 医疗费:治疗工伤的医药费、住院费,符合规定的,都能报。
  2. 停工留薪期工资:你受伤后需要休息养伤,这段时间(停工留薪期),老板得按你原来的工资标准给你发工资,不能少。
  3. 护理费:如果受伤比较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那护理费也得赔。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的,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等级越高,钱越多,比如十级伤残,一般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5.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你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了,还能拿到这两笔钱,具体标准各地不一样。

如果工伤特别严重,导致了死亡,那赔偿项目和数额又会不一样,会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能赔多少,真不是一句话能说死的,得看你的具体情况,最好是在伤情稳定后,去做个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大概算出来。

万一真不幸遇上了,该“怎么赔”呢?也就是流程怎么走?

这流程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可能有点绕,关键是咱们自己要主动。

  1. 赶紧就医,保存证据!受伤了第一时间肯定是去正规医院看病,所有的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票据都要留好,这是铁证!最好能让工友帮忙拍个现场照片,或者保留好工牌、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你在那儿干活的证据。
  2. 告诉老板,要求申请工伤认定!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告诉老板或者工地上的负责人,按规定,老板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帮你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3. 老板不申请,自己来!如果老板不地道,拖着不给你申请,或者根本没给你买工伤保险,那你自己或者你的家人,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去当地的社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4. 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下来后,如果伤情比较重,影响劳动能力,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伤残等级。
  5. 协商赔偿或者走法律程序:有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结果,就可以跟老板或者单位谈赔偿了,如果谈得拢,签个协议拿钱,如果谈不拢,那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这个过程可能有点长,有点麻烦,但咱们不能怕麻烦,自己的权益得自己去争取!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吧,他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没签劳动合同,工地上也没给他买工伤保险,有一天,他在脚手架上砌墙,脚下一滑摔了下来,把腿给摔骨折了。

一开始,包工头想私了,给个万把块钱就想打发老王,老王心里没底,就来找我咨询,我告诉他,首先得确定这是不是工伤,虽然没签合同,但老王有工地上发的工牌,还有几个老乡能证明他在那儿干活,这就可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我帮老王收集了证据,指导他自己去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保局最后认定为工伤,等老王伤情稳定了,又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是九级伤残。

有了工伤认定和九级伤残的鉴定结论,赔偿数额就比较明确了,包括医疗费实报实销,停工留薪期工资(按老王受伤前的工资算),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老王不想在那儿干了,还能拿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些加起来,可比包工头一开始给的万把块钱多得多,通过劳动仲裁,老王拿到了他应得的赔偿款。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即使没签合同,即使老板想耍赖,只要咱们手里有证据,走对了流程,工伤赔偿还是能拿到的。


法条链接

咱们聊归聊,法律依据还是得摆出来,心里更踏实。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条就是说哪些情况算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条就是说,如果单位没给你买社保,那所有赔偿都由单位自己掏腰包)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条说的是伤残鉴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条说明,有没有书面合同,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唯一标准)


律师总结

工友们,出门在外打拼不容易,平平安安是福气,但万一真遇上工伤这种糟心事,大家千万不要慌,也不要自认倒霉,更不能轻易被老板几句话就糊弄过去。

记住这几点:

  1. 及时就医,保留好所有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
  2. 了解自己的权利!工伤了是有赔偿的,不是老板说了算,没签合同、没买社保,都不是老板逃避责任的理由。
  3. 勇敢维权,走正规流程!从工伤认定到劳动能力鉴定,再到申请仲裁,一步一步来,不懂的可以多问问,比如当地的社保局工伤科,或者像我这样的专业律师。
  4. 别轻易“私了”!如果老板提出私了,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大概能赔多少,心里有个数,别稀里糊涂就签字了,免得日后后悔。

咱们出来打工,是凭力气、凭手艺吃饭,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法律是咱们手里的武器,要学会用它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帮到大家,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继续交流,祝大家都平平安安,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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