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手续怎么办理?流程不清耽误治疗,一文说清关键步骤!
家人住院后病情突然加重,本地医院治不了,医生建议赶紧转上级医院,可一问“怎么转”,家属瞬间懵圈——病历拿不全、医保报不了、救护车叫不到……急得团团转,白白耽误了黄金救治时间。 别慌!作为一名执业多年...
在一家医院治了几天,病情不见好转,主治医生建议转到上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进一步诊治,可当你准备办理转院手续时,却被卡在“转院证明”这一关——医生说要等审批、科室主任没签字、医保办不让开……一拖再拖,眼看着病情可能加重,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别慌,今天我就以一名执业多年的医疗纠纷专业律师的身份,用大白话给你捋清楚:转院证明到底怎么开?谁该负责?不开怎么办?医保能不能报?把这些关键点讲明白,让你在关键时刻不被流程绊住脚,更不被推诿耽误治疗。

首先划重点:转院证明不是个人想转就转的“申请书”,而是医疗机构之间的一种正式医疗协作文件,它通常由当前就诊医院出具,说明患者因病情需要,建议转至另一家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院继续治疗。
简单说,它既是医疗行为的延续凭证,也是医保报销的重要依据,没有这个证明,很多地区的医保系统会直接认定为“自行转院”,报销比例大幅降低,甚至完全不予报销。
谁有权开具?
转院证明必须由主管医生提出建议,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医院医务科或医保办盖章生效,注意:普通护士或行政人员无权开具。
什么情况下能开?
医疗机构开具转院证明的前提是:
举个例子:你在社区医院查出疑似脑瘤,医生建议去三甲神经外科做进一步检查和手术——这就符合转院指征。
流程怎么走?
整个过程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急诊情况应即时处理。
现实中,很多人反映“医生不愿意开转院证明”,理由五花八门:“还没观察够”“我们也能治”“医保限额紧张”……
但你要记住:如果病情确实超出本院治疗能力,医院有义务协助转诊,这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的医疗伦理与法律责任。
如果你遇到以下情况:
那你就可以采取三步应对策略:
✅ 第一步:书面申请,写一份《转院请求书》,注明病情、治疗经过、转院理由,要求医院出具意见,并保留送达证据(如拍照、签收记录)。
✅ 第二步:向上级投诉,拨打医院总值班电话、医患办,或向当地卫健委官网/热线反映(比如12320卫生热线)。
✅ 第三步:保留证据维权,如果因未及时转院导致病情恶化,未来可主张医疗损害责任赔偿。
2022年,浙江温州一位65岁的陈阿姨因急性心衰在县医院住院,主管医生多次建议转省人民医院,但医院因“床位紧张”“医保控费”迟迟不批转院证明,家属自行租车转院途中,老人突发心脏骤停,虽抢救回来,但落下严重脑损伤。
家属起诉后,法院审理认为:
“县级医院明知患者病情危重且不具备ECMO支持能力,却未依法履行转诊义务,延误最佳救治时机,存在明显过错。”
最终判决医院承担70%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这个案子给我们敲响警钟:转院证明不只是张纸,它是救命的“通行证”。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转诊、转院的管理,确保患者得到连续医疗服务。”
国家医保局相关规定:
经规范程序转院的患者,可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不低于本地就医的70%;非合规转院则可能降至50%甚至更低。
作为处理过上百起医疗纠纷的律师,我想告诉你:
转院证明的核心,从来不是“能不能开”,而是“该不该开”,只要病情属实、理由充分,医院就没有正当理由推诿。
我建议你:
健康无小事,转院不是“逃院”,而是对生命负责的选择。
你不必懂所有流程,但一定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这张转院证明,不该成为压垮患者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是张律,一个愿意为你撑腰的医疗法律人。
转院证明怎么开?流程不清耽误治疗,医生不给开咋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在一家医院治了几天,病情不见好转,主治医生建议转到上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进一步诊治,可当你准备办理转院手续时,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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