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怎么认定?被控告抄了怎么办?
辛辛苦苦研发了一个产品,刚上线就收到一封律师函,说你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或者,你自己申请了专利,却发现市场上有人在卖一模一样的东西?这时候你可能会一头雾水:到底什么叫“专利侵权”?是不是长得像就算侵权?...
咱们平时聊得最多的是借钱不还、合同扯皮,但其实啊,在科技越来越值钱的今天,有一种“看不见的财产”正在悄悄影响着无数企业的命运——那就是专利。
你辛辛苦苦研发了一项新技术,申请了专利,结果某天发现市场上突然冒出个产品,长得跟你的一模一样,功能也差不多,甚至宣传语都抄了个八九不离十,这时候你心里肯定“咯噔”一下:这是不是侵权了?他是不是“偷”了我的技术?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到底什么才算专利侵权?怎么判断别人用了你的技术就是“侵权”而不是“巧合”?
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只要两个产品长得很像,或者功能差不多,那就是侵权,错!专利保护的不是“外观”或“功能”本身,而是受法律保护的技术方案。
举个例子:你发明了一种新型节能灯泡,核心是用了一种特殊的电路结构来降低能耗,这个结构你申请了发明专利,后来有人也做了一个节能灯泡,虽然效果差不多,但如果他的电路设计完全不同,哪怕最后看起来一模一样,也不构成侵权。
判断侵权的第一步,不是看“结果”,而是看“实现方式”。
作为律师,我处理这类案子时,通常会按三个步骤来分析:
确定你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这是基础,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就像“地契”,写明了你拥有哪块“土地”,法官和律师都会先看你的权利要求写了什么,“一种包括A+B+C组件的装置”,那你就只能保护包含这三个组件的技术方案。
比对被控产品是否落入保护范围
 把对方的产品拆开来看,有没有用到你权利要求里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如果少了任何一个,可能就不侵权;如果全都具备,哪怕换个名字、换个材料,也可能构成“等同侵权”。
排除合法抗辩理由
 对方可能会说:“我早就用了”(先用权)、“我是自己研发的”(独立研发)、“这是为了科研”(实验例外)等等,这些都有可能是合法的“挡箭牌”,需要一一甄别。
2020年,浙江有家做电动工具的小企业,申请了一项关于“快速更换钻头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两年后,他们发现某大品牌推出的新款电钻,换钻头的方式几乎一模一样。
他们找到我们起诉,我们调取了对方产品的技术文档,逐条比对发现:对方虽然把外壳改了颜色,把手角度调了5度,但核心的卡扣结构、弹簧位置、限位设计,全部落在我们客户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更关键的是,对方无法提供早期研发记录,也没申请过相关专利,法院最终认定构成侵权,判赔186万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技术细节才是战场,证据链才是胜负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
“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
简单说:缺一个都不行,多一个也不怕,关键是“全面覆盖”。
很多创业者以为,专利一拿到手就万事大吉,其实不然,真正的保护,是从监控市场、收集证据、及时维权开始的。
如果你是技术型创业者,我给你三条建议:
专利不是一张纸,而是一把剑,它既能护住你的创新成果,也能刺破竞争对手的模仿壁垒。
下次看到别人用了“类似”你的技术,别光生气,先冷静下来问一句:
他到底踩没踩在我的权利要求上?
这才是专业维权的起点。
原创不易,但每一份创新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你是那个点亮技术火花的人,而我,愿意做守护这束光的法律之盾。

咱们平时聊得最多的是借钱不还、合同扯皮,但其实啊,在科技越来越值钱的今天,有一种“看不见的财产”正在悄悄影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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