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任没离婚又和别人领证?律师详解,重婚罪到底怎么认定?
原创文章内容: 最近后台收到一条私信:"王律师,我前夫离婚官司还没判下来,转头就和别人领了结婚证,这算重婚罪吗?"这问题可太典型了!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说说,那些藏在《刑法》第258条里的"婚姻红...
一个人明明结了婚,却在外地又办了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领了红本本,还生了孩子;或者一对情侣同居十年,没领证,但男方突然和别人登记结婚,女方崩溃质问:“我们不是夫妻吗?”——那这种情况下,到底算不算重婚?会不会坐牢?今天咱们就来把这个问题掰开揉碎,讲个明白。
先说结论:重婚罪,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也不是你以为的那么模糊,法律上认定重婚,有明确的标准,关键看“登记”和“事实婚姻”两种情形。
我们一个一个来拆解。
最直接的重婚形式——已经登记结婚的人,又跟别人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这种情况铁板钉钉,构成重婚罪,不管你在外面有没有住在一起,有没有告诉别人你已婚,只要第二次的结婚登记合法完成,那就是犯罪,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不是“办酒席就算”的民俗逻辑,你办十场婚礼都不算数,但只要在民政局系统里多出一条记录,那就触碰了刑法红线。
更复杂也更容易被忽视的一种情况——虽然没有再次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张三和李四在A市登记结婚后,张三跑到B市,和王五租房同居,对外都称呼对方“老公”“老婆”,邻居以为他们是夫妻,孩子户口本上写的也是“父亲张三、母亲王五”,逢年过节还一起回老家拜长辈……这种情况下,即便没领证,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婚。
法院在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时,会重点看几个点:
如果这些要素凑齐了,哪怕没领证,司法实践中依然可能按重婚罪处理。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点:非法同居不等于重婚。如果两个人只是恋爱同居,不对外宣称是夫妻,也不让别人误会他们的关系,那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不触及刑法,但一旦越界,把“情人”当“配偶”来经营生活,风险就来了。
还有一个常见的误区:“我没离婚,但分居十几年了,这不算重婚吧?”错!只要婚姻关系没有通过法院判决或协议离婚并完成登记解除,法律上你就还是已婚状态,分居多久都不影响婚姻效力,哪怕你和原配形同陌路二十年,只要没正式离婚,再结婚就是重婚。
2020年,浙江温州的陈某与妻子林某因感情破裂长期分居,但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陈某后来在杭州认识了年轻女子张某,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2022年,他们在老家办了酒席,宴请亲朋,并在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林某得知后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陈某与林某的婚姻关系从未解除,而他与张某不仅登记结婚,还育有一子,日常生活中以夫妻相称,法院最终认定陈某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而张某因不知陈某未离婚,主观无恶意,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不看感情深浅,只看状态存续。你以为的“早已结束”,在法律眼里可能只是“暂停”,一纸结婚证,足以让你从“情有可原”变成“刑事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明确: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也就是说,重婚不仅违法,更是对婚姻制度的根本破坏,国家动用刑罚手段予以打击,绝非儿戏。
重婚罪的认定,核心在于是否存在“双重婚姻关系”,无论是法律上的登记婚姻,还是社会意义上的事实婚姻,只要满足其一,且主观上明知自己或对方已有配偶,就可能构成犯罪。
很多人误以为“没领证就不算”“分居就自动离婚”“办酒席只是习俗”,这些认知偏差,往往让人一脚踏进刑事雷区,作为律师,我建议:
婚姻不只是爱情的归宿,更是法律的契约,守住底线,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别让一时冲动,换来一生悔恨。
重婚罪怎么认定?同居多年算不算?结婚又娶别人会坐牢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一个人明明结了婚,却在外地又办了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领了红本本,还生了孩子;或者一对情侣同居十年,没领证,但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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