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正当防卫?打回去算不算违法?一文讲透关键界限
走在路上被人推搡,或者在街头因为一点口角突然被对方动手,脑子一热就还了手,事后警察来了,双方都挂了彩,结果你却被带走了,说“互殴”?这时候你心里肯定憋屈:“我明明是被打的一方,还手怎么还成违法了?”...
咱们平时刷短视频,总能看到这样的画面:一个人被推搡辱骂,突然反手一拳,对方倒地,然后警察来了,一个被抓走,另一个说“我是正当防卫”,这时候弹幕就炸了:“他都动手了你还不能还手?”“这都不算正当防卫?天理何在!”
可现实真有这么简单吗?今天咱不讲法条堆砌,也不整那些冷冰冰的术语,我就用大白话,跟你唠唠——到底什么情况下,你出手,才算正当防卫?还手和互殴,一线之隔在哪?

先说结论:不是谁先动手谁就全错,也不是你被打就能随便打回去。正当防卫,听着是个权利,但用错了,反而可能把自己送进去。
举个最典型的场景:你下班走在巷子里,突然冲出来一个人,拿刀比着你脖子要钱,你瞅准机会一把夺过刀,把他按在地上制服了,这,基本稳了——典型的正当防卫。
但换种情况:俩人在酒桌上吵起来,A骂B“你算什么东西”,B一怒之下甩了A一巴掌,A立马抄起啤酒瓶砸过去……最后俩人都进了医院,这种?对不起,大概率算互殴,谁也别想逃责任。
区别在哪?
关键看三点: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我挨打了,我就能还手”,其实法律更看重的是:你当时的处境是否紧迫?有没有别的选择?
比如你被堵在墙角,对方挥拳上来,你根本没时间跑,也没人帮忙,这时候一记肘击把人推开逃走——这,就是正当防卫的典型模样。
但如果你明明已经跑出十米远,对方没追,你还回头扔砖头砸他,那就危险了,法律保护的是“制止侵害”,不是“秋后算账”。
2018年,江苏昆山发生一起轰动全国的案件,刘海龙(外号“龙哥”)骑宝马载人,与于海明发生轻微剐蹭,随后持刀追砍于海明,混乱中刀脱手落地,于海明抢先捡起,连刺数刀致其死亡。
当时舆论炸锅:这是杀人还是自保?
最终警方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因为当时刘海龙虽暂时失去刀具,但他此前已持刀行凶,于海明无法判断对方是否会再次攻击,且现场极度危险,在这种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他的反击是为了制止持续的致命威胁,符合正当防卫的核心要件。
这个案子直接推动了公众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升级——法律不能苛求一个正在被砍的人冷静计算“我还手几下才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常说的“特殊防卫权”)
注意最后这句——遇到抢劫、强奸这类极端暴力,你就算把人打死了,只要是在反抗过程中,法律也允许你“往死里防”。
兄弟姐妹们,咱得明白一件事:正当防卫不是打架的“免罪金牌”,而是弱者在绝境中的法律盾牌。
你想靠“他先动手”四个字就全身而退?难。
但如果你真的身处险境,命悬一线,哪怕反击激烈,法律也会站在你这边。
所以记住这几句话:
法律不怕你防卫,怕的是你借防卫之名,行斗狠之实。
真正的正当防卫,从来不是“我打赢了”,而是“我活下来了”。
这,才是法律想守护的底线。
怎么才算正当防卫?被人欺负了能还手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平时刷短视频,总能看到这样的画面:一个人被推搡辱骂,突然反手一拳,对方倒地,然后警察来了,一个被抓走,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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