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贷款逾期,我为啥收到催收短信?被连坐了怎么办?
手机突然弹出一条短信,内容赫然写着“您亲友某某某贷款已严重逾期,请督促其尽快还款”,而这个“亲友”,是你几年前借过钱给他的老同学、一起创业的前合伙人,甚至只是朋友圈里点过几次赞的半生不熟的朋友? 更...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急着用钱,拉你去银行签个字,说“就走个流程,不用你还,出了事我兜着”,结果几个月后收到法院传票,自己莫名其妙成了被告?
这不是段子,是真实发生在我客户身上的事,前几天,一位老友找到我,一脸焦急:“律师,我没借一分钱,怎么就被银行告上法庭了?”

事情是这样的:他帮哥们儿做了一笔消费贷的担保人,当时签的是纸质合同,没细看条款,只记得业务员说“就是走形式,不影响你”,结果朋友失业断供,贷款逾期半年,银行直接起诉了借款人和担保人,他不仅信用记录黑了,还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听起来挺冤?可法律上,这叫“连带责任”。
很多人以为,担保只是“作证”朋友信用好,其实大错特错,一旦你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法律就把你和借款人绑在了一根绳上,他还不上,你就得替他还;他跑路,你来兜底,哪怕当初说得再信誓旦旦“不会连累你”,只要合同生效,白纸黑字,法院只认签名不认情分。
更麻烦的是,有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签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以为顶多是“证明一下”,结果一查合同,写得清清楚楚:“担保人承担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一句话,你不仅要还钱,还得付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
还有一种情况更隐蔽——有些贷款平台在app里埋了电子授权条款,推荐人默认承担连带责任”之类的霸王条款,你随手一点“同意”,可能就在不知情中成了“背债人”。
别再轻信“帮忙签个字没事”这种话,每一个签名,都是你对未来自由的承诺。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张先生帮表弟申请了15万的装修贷,作为共同还款人签字,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主贷人还,你只是备档”,结果表弟项目失败,贷款逾期一年,银行直接起诉两人,张先生起初不理解:“我又没花这笔钱,凭什么要我还?”但法院判决明确指出:共同还款人与借款人承担同等还款义务,无论资金实际用途如何,张先生名下房产被查封,只能卖房还债。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地方在于——亲情信任撞上了法律铁律,感情可以讲理,但合同只讲效力,签字那一刻,法律关系就已经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简单说:只要你签了连带保证,银行就可以跳过借款人,直接找你要钱,你无权说“我没用钱”“我不知道”——这些都不是法定免责理由。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一般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意味着,哪怕你忘了这事,银行在六个月内起诉,你依然逃不掉。
朋友们,听我一句劝:
不要轻易为他人贷款签字,尤其是担保、共借、联保这类角色。
你以为是帮忙,其实是把自己放进别人的财务风险里。
如果你已经签了字,也别慌,赶紧做三件事:
法律保护的是理性行为,不是善意冲动,真正的朋友,不会让你冒这种风险,真正的帮忙,是帮他规划还款,而不是替他背债。
下次有人跟你说“就签个字,没事的”,请你反问一句:“那要是出事了,你能给我写个免责书吗?”
如果他犹豫了——那你心里就有答案了。
签字之前,请先问自己:
我,真的扛得起这份责任吗?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急着用钱,拉你去银行签个字,说“就走个流程,不用你还,出了事我兜着”,结果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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