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怎么算?搞不清账目等于把钱白白送人!
公司干得风生水起,分红却少得可怜,甚至好几年一分没拿?你心里嘀咕:“我可是股东啊,怎么跟打工的似的?”其实问题可能出在——你根本没搞懂自己的股东权益到底该怎么算。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件事,...
忙活了一整年,客户不断,订单不断,结果年底一算账,利润没多少,税却交得心惊肉跳?更离谱的是,税务局来人一查账,说你“销售收入虚报”?明明是实打实的交易啊,怎么就成了问题?
别急,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地聊聊——销售收入到底该怎么算?这不是简单的“收了多少现金”那么简单,背后藏着法律、税务、会计三重门道,搞不懂这些,轻则多交税,重则涉嫌偷税漏税,甚至影响企业信用。

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我这个月银行进账50万,那我的销售收入不就是50万吗?”
错!大错特错!
销售收入的核心在于“权责发生制”,不是“收付实现制”,什么意思?简单说:
只要你把货发出去了、服务提供了,哪怕客户还没付款,这笔收入就得记上!
举个例子:
你12月给客户开了发票、发了货,合同金额10万元,但客户说下个月才打款,在12月的财务报表里,这10万就必须计入当月销售收入,即使钱没到账,也不能不算。
反过来,如果客户提前打款10万,但你还没发货、也没开票,这时候这笔钱只能算“预收账款”,不能直接计入销售收入。
这就是很多小老板最容易踩的坑——把现金流当收入,结果账做错了,税务申报也出问题。
不是所有进账都叫销售收入,我们来看看常见的几类:
✅正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入(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开具的部分)
✅视同销售行为(比如用自产产品发员工福利、对外捐赠,也要按市场价确认收入)
✅价外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等,只要跟销售相关,统统算进去)
❌不属于销售收入的:
特别提醒:现在很多企业用微信、支付宝收款,一笔笔流水看着热闹,但如果不及时入账、不开发票、不做账务处理,时间一长就成了“账外收入”,一旦被查,可能被认定为隐瞒收入,后果严重。
光知道什么是销售收入还不够,还得知道什么时候确认,不同行业规则还不一样:
如果你是电商卖家,客户下单付款,但还没发货,这笔钱就不能算当期收入;等到快递发出、买家签收后,才算完成履约,才能确认收入。
很多企业两套账:一套给税务局看,一套自己真实用,听着省事,实则危险至极。
现在金税四期系统有多强大?它能自动比对你的开票数据、银行流水、进出项发票、社保人数……只要有异常,系统立马预警。
这些都会触发税务稽查,一旦查实隐瞒销售收入,不仅要补税+滞纳金,还可能面临0.5倍到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逃税罪,责任人要坐牢!
老李在杭州开了家连锁火锅店,生意火爆,但他图省事,让顾客扫码直接打到个人微信账户,一年累计收款近600万,但公司账上只申报了200万。
税务稽查上门后,通过调取支付平台数据、比对门店水电用量和原材料采购量,推定其实际营业额远超申报数额,最终认定其隐瞒销售收入400万元,依法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等合计62万元,并处以罚款25万元,总计损失87万元。
更惨的是,公司纳税信用评级直接降为D级,发票限量供应,连招投标都受影响。
老李后悔不已:“我以为只要不开发票就不用报税,谁知道微信收的钱也会被查到。”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明确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识别合同、识别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分摊交易价格、在履行义务时确认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是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朋友们,销售收入怎么算,表面是个财务问题,实则是法律红线。
你可以不懂会计科目,但不能不知道:每一笔流入你口袋的钱,都有对应的法律义务。
别再抱着“反正没人查”的侥幸心理,现在的监管是“大数据+信用体系+跨部门联动”,想躲?几乎不可能。
我的建议很简单:
记住一句话:赚钱很重要,但守住赚来的钱更重要。合规不是成本,而是企业最坚实的护城河。
别等到税务通知书送到门口,才想起问一句:“这钱……我到底要不要算收入?”
那时候,答案可能已经不再由你说了算。
忙活了一整年,客户不断,订单不断,结果年底一算账,利润没多少,税却交得心惊肉跳?更离谱的是,税务局来人一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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