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半年欠薪被迫辞职,我能拿到补偿吗?
辛辛苦苦上班,工资却迟迟不到账,一等就是半年,房租、水电、柴米油盐,哪一样不要钱?那种焦虑和无助,相信经历过的人都懂,实在撑不下去了,选择辞职,这应该算是“被迫离职”吧?那我之前被拖欠的工资,还有没有什么补偿呢?这估计是很多朋友遇到这种糟心事时,最想问的问题。
工资肯定是能要回来的!这是你的劳动所得,天经地义,公司拖欠工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甭管你是不是辞职了,这笔钱都得给你。
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你想想,不是我们不想好好干,是公司先不给钱,让我们没办法维持生活,才不得不走的,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具体能拿到多少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跟你签劳动合同,或者没给你交社保,那你还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如果还在时效内)以及要求补缴社保。
还有一点,如果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特别过分,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的,你甚至可以要求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建议参考:
收集证据是王道!这绝对是重中之重!
- 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牌、工服、入职登记表、离职证明(如果公司给开的话,注意上面的离职原因别乱写)、工资条、银行流水(能体现是公司发的工资)、考勤记录等等。
- 证明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银行流水(没有工资进账记录)、和老板/HR关于催讨工资的聊天记录(微信、QQ、邮件等,记得截图或保存原始记录)、公司发布的关于拖欠工资的通知或承诺等。
- 证明你是“被迫离职”的证据:如果你是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的离职,一定要书面通知公司,并且在通知里明确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书面通知非常关键,最好通过快递(如EMS)寄给公司,并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或者通过公司内部能留下记录的渠道发送(如邮件,并要求已读回执)。
先礼后兵,协商优先。可以先尝试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愿意协商解决,那是最省事的。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协商不成,拿着你的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介入调查,责令公司支付。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投诉后公司还是不配合,那就要果断申请劳动仲裁了,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你需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公司还不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小编总结: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半年这种事,谁心里都不好受,但请记住,你不是无助的!法律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被迫离职”不是终点,而是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开始,关键在于保留好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该要的工资一分不能少,该得的补偿也千万别放弃,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找到更好的工作!如果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别让自己的辛苦付出,最后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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