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被银行告上法庭?别慌,三步自救指南帮你稳住局面!
你有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时刻——手机一震,收到法院传票短信,心头“咯噔”一下:完了,房贷/车贷/信用贷逾期好几个月了,银行终于起诉我了? 那一刻,焦虑、羞愧、恐惧一股脑涌上来,你会不会第一反应就是:“完...
手机一响,心跳加速,一看是“法院传票送达通知”;或是某天打开信箱,一封盖着红章的《民事起诉状》静静躺在那里,抬头写着你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那一刻,空气仿佛凝固了。
这不是电影情节,而是现实中不少背负房贷的家庭正在经历的真实困境。
最近几年,受经济波动、收入不稳定等因素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出现房贷还款困难,甚至出现逾期几个月的情况,起初可能只是觉得“晚几天没关系”,结果没想到银行直接起诉,房产面临查封、拍卖风险,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我只是缓两天,怎么就被告了?”

今天咱们不讲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堆砌,也不说空话套话,我就用一个老律师的视角,跟你掏心窝子聊聊:当你因为房贷逾期被银行起诉时,到底该怎么办?还能不能翻盘?有没有补救的空间?
很多人一看到“被起诉”三个字就吓蒙了,其实你要先冷静下来,弄明白你现在处于什么阶段:
要知道,银行起诉不是目的,收回贷款才是,只要你还有还款意愿和能力,大多数情况下都有协商空间。
举个例子:张姐在杭州做服装生意,疫情后客流锐减,连续六个月没还月供,银行先是短信催收,后来打电话威胁要起诉,她一开始躲着不接,结果三个月后真收到了法院传票,但她及时找到律师介入,在开庭前通过调解与银行达成“分期补缴+恢复按月还款”的协议,最终避免了房子被执行。
所以关键是什么?反应速度 + 主动沟通 + 合理方案。
一旦知道已被起诉,不要再抱着“再拖一阵”的侥幸心理,越拖,罚息越多,违约金越高,法院支持银行诉求的可能性也越大。
正确的做法是:
法院判案时会考量“借款人是否有主观恶意”,如果你一直失联、拒绝沟通,那法官大概率会倾向银行,但如果你积极应对、表达还款意愿,就有机会争取调解或延期。
现在全国大多数法院都设有“金融纠纷诉前调解机制”,也就是说,在正式开庭前,会有专门的调解员组织你和银行坐下来谈解决方案。
这时候你可以提出:
很多银行在面对真实困难的客户时,其实是愿意让步的——毕竟比起走漫长的诉讼和拍卖流程,他们更希望你能稳定还贷。
如果你是因为重大变故导致无力还款,比如失业、重病、家庭变故等,可以在法庭上主张“情势变更”。
虽然《民法典》没有明确写“情势变更可免除债务”,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以依据公平原则,酌情调整履行方式。
但这需要你提供充分证据:医疗证明、失业证明、收入流水断档记录等等,千万别光嘴上说“我很难”,要有材料支撑。
2023年初,成都的李先生因公司裁员失业,房贷断供达8个月,建行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拍卖房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李先生提交了社保停缴记录、失业登记证明以及社区出具的生活困难说明,并当庭承诺:只要找到工作,立刻恢复还款。
主审法官结合其过往六年无逾期的良好信用记录,认定其非恶意违约,且具备后续履约能力,最终判决:不予解除贷款合同,允许其在6个月内补足欠款,之后继续履行原合同。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不仅讲规则,也讲人情,只要你态度诚恳、证据扎实,就有机会赢得理解和宽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请求重新协商。”
👉 这就是“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依据,适用于因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导致还款困难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进行调解。”
👉 说明你在被起诉后仍有调解权利,不必直接面对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明确规定:唯一住房原则上不得轻易拍卖,除非申请人同意提供临时住所或补偿安置费用。
👉 意味着即使进入执行阶段,你也可能保住基本居住权。
作为一名处理过上百起房贷纠纷案件的执业律师,我想告诉你一句实在话:银行不怕你逾期,怕的是你彻底失联、毫无回应。
只要你还在努力解决问题,法律和制度都会给你留一条出路,最怕的就是逃避、沉默、假装没事发生——那才是真正把路走死。
如果你现在正面临房贷逾期甚至被起诉,请务必做到三点:
房子不只是资产,更是家,它承载着孩子的成长、父母的晚年、夫妻的梦想,哪怕暂时跌倒,也要有勇气站起来去争取一次翻身的机会。
被起诉≠失去一切,真正的失败是从放弃争取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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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逾期被银行告上法庭?别慌,三步自救指南帮你稳住局面!,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手机一响,心跳加速,一看是“法院传票送达通知”;或是某天打开信箱,一封盖着红章的《民事起诉状》静静躺在那里,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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