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玩消失?强制执行案例告诉你,血汗钱这样才能追回来!

普法百科4天前10

“王律师,您可得帮帮我!我那点儿工资,老板都拖了大半年了,现在人都找不着了,这可是我们全家的活命钱啊!” 还记得去年夏天,老李(化名)一脸憔悴地坐在我办公室,手里紧紧攥着一沓皱巴巴的欠条和工牌,声音都带着哭腔。

老李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工,在一家装修公司干活,工程结束了,老板张某却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从一开始的“过几天就发”,到后来的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最后干脆玩起了“人间蒸发”,老李和工友们上门堵过几次,公司大门都锁了,据说老板把值钱的东西都偷偷转移了。

这种事儿,听着就让人气愤!辛辛苦苦流汗挣来的血汗钱,凭什么让这些无良老板白白侵占?老李他们一开始也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过,老板当时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又不认账,没办法,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先是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下来,判定公司支付老李他们共计15万多元工资,本以为这下有了“尚方宝剑”,没想到张某依旧我行我素,就是一个字:“拖”!

这时候,很多工友都泄了气,觉得“赢了官司输了钱”,判决书就是一张废纸,但老李没放弃,找到了我,问还有没有别的办法,我的回答是:“有!那就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回顾:从“绝望”到“希望”的强制执行之路】

我接下老李的案子后,第一步就是帮他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附上了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法院立案后,就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

一开始,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张某公司和他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结果真是让人捏把汗——公司账户空空如也,张某个人名下也没什么像样的资产,似乎真的是“一穷二白”,老李他们的心又沉了下去。

但我知道,对付这种“老赖”,不能轻易放弃,我一方面安抚老李他们,另一方面也在积极和执行法官沟通,提供我们了解到的一些线索,比如张某最近好像换了辆新车,但登记在他老婆名下,这其中就可能有猫腻。

法院的执行力度也是真不含糊,承办法官多次传唤张某,他都拒不到场,法院果断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这下张某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都成了泡影,更关键的是,执行法官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老婆名下的那辆车,是在拖欠工资期间购买的,有转移财产的嫌疑!

有了这个突破口,法院立刻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扣押,张某眼看爱车要保不住,自己的生活也处处受限,终于扛不住了,他主动联系了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希望能和解。

在法院的主持下,老李和工友们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全部工资,拿到钱的那一刻,老李激动得说不出话,眼眶都红了,他说:“王律师,真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太感谢您了!” 看到他们脸上露出笑容,我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通过这个案例,咱们能明白几个关键点:

  1. “强制执行”不是空话,是真刀真枪的维权手段!它不是仲裁或诉讼的结束,而是保障胜诉权益实现的关键一步,很多老板就是抱着“你赢了官司我也不给钱”的侥幸心理,这时候强制执行就能给他上一课。
  2. 别等老板“良心发现”,要主动出击!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仲裁裁决书、判决书等)后,如果老板不主动给钱,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期不候,这点非常重要!
  3. “老赖”的手段再多,也躲不过法律的制裁。法院有多种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等,这些措施对“老赖”的生活和经营活动都会造成极大影响。
  4. 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线索很重要!咱们自己也要多留心,尽可能向法院提供老板的财产线索,比如他名下的银行卡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甚至他常去的消费场所等,这能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建议参考:

如果您也不幸遭遇了拖欠工资的情况,并且已经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拿到了胜诉判决,老板却耍赖不给钱,请您务必:

  1. 保管好所有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这些是申请执行的依据。
  2. 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携带本人身份证、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
  3. 主动向执行法官提供财产线索:回忆并整理您所知道的关于老板或公司的财产信息,越多越好。
  4. 保持耐心,积极沟通:执行过程可能不会一帆风顺,要相信法院,多和执行法官沟通案件进展。
  5. 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如果案件复杂,或者您对法律程序不熟悉,聘请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协助您处理执行事宜,能少走很多弯路。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详细规定了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单位时,被限制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小编总结:

各位朋友,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咱们一分都不能少!遭遇拖欠工资,千万别自认倒霉、忍气吞声,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从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再到最后的强制执行,每一步都要走扎实。

强制执行是保障咱们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有力的一道防线。只要咱们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并且积极配合法院,那些妄图拖欠工资的“老赖”们,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咱们的血汗钱一定能“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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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玩消失?强制执行案例告诉你,血汗钱这样才能追回来!,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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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嘞,各位打工人,今天咱们来聊个挺让人闹心但又不得不面对的话题,外企拖欠工资,强制执行这条路到底好不好走?别慌,我这老法师今天就用大白话给你掰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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