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被短信轰炸?别慌!三步教你稳住局面,避免车财两空
最近不少朋友私信问我:“律师,我车子是贷款买的,最近手头紧,断了两个月月供,结果手机天天收到‘即将收车’‘移交法务’的短信,吓得我晚上都睡不着,这到底算不算威胁?我该怎么办?” 说实话,看到这类...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深夜手机突然“叮”一声,一条短信跳出来:“您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由法院受理,定于某月某日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那一刻,心跳瞬间加速,手心冒汗,脑子里一片空白,不是没想过逾期后果,但真接到开庭通知,还是像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
别急,先深呼吸,今天我作为执业多年的民商事律师,想和你掏心窝子聊一聊:贷款逾期后收到开庭短信,到底该怎么办?如何把“被动应诉”变成“主动化解”?
很多人一看到“开庭”两个字就慌了神,以为马上要坐牢、上征信黑名单、房子车子全被收走……大多数金融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会直接导致刑事责任(除非存在恶意骗贷或拒不执行判决等情形)。
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是确认短信真实性,现在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有些催收公司会伪造法院文书或发送恐吓性短信施压。
✅ 正确做法:
法院不会通过短信要求转账、缴纳“保证金”或点击链接,凡涉及钱款操作,一律警惕!
贷款逾期被起诉,表面看是因为没按时还钱,但背后往往藏着更深层的问题:
这些细节,在法庭上都可能成为你的“减责”甚至“免责”依据。
举个真实案例:我的当事人张先生,因父亲重病住院,连续六个月未能偿还网贷,平台在未进行有效催收、也未告知其可申请展期的情况下直接起诉,并主张高额罚息,我们调取了医院记录、通话录音和协商记录,最终法院认定平台未尽合理告知义务,酌情减免了部分违约金,还给了三个月宽限期分期还款。
📌 不要觉得“欠钱就是理亏”,法律保护的是公平交易,而不是单方面压榨。
很多人选择“装死”——不接法院电话、不去开庭、不提交答辩状,结果呢?法院缺席审理,原告说什么就是什么,判决书下来后直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银行卡冻结、微信支付宝受限,甚至被列入失信名单。
而如果你能主动出庭、提交证据、表达还款意愿,法官会看到你的诚意,很多案件在这个阶段就转入调解程序,达成“分期还款+减免利息”的协议,远比判决后的强制执行温和得多。
💡 温馨提示:
去年冬天,我代理了一位单亲妈妈李女士,她因失业逾期18个月,被银行起诉要求一次性清偿本息近20万,收到传票时,她几乎崩溃,觉得自己这辈子完了。
我们没有急于反驳银行诉求,而是帮她整理了一封致法官的信:讲述她如何独自抚养患哮喘的孩子,如何每天打两份工,为何没能及时还款,以及每月最多能承受3000元的还款能力。
开庭当天,她当庭哽咽读完这封信,主审法官沉默片刻后说:“我们不是冷血的机器,法律也有温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五年分期、免去全部罚息的调解协议。
这个案子让我深刻明白:打动法庭的不是法条堆砌,而是真实的人生。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借款人并非完全处于弱势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过高罚息可主张调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千万别逃庭!)
朋友们,贷款逾期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恐惧中自我放弃,收到开庭短信,不代表人生终结,它只是提醒你:该为自己的债务问题画一个句号了。
我要强调三点核心: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深夜手机突然“叮”一声,一条短信跳出来:“您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由法院受理,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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