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上扣了社保钱,公司却没交?你的权益可能正被悄悄侵蚀!
各位职场的朋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仔细核对过自己的工资条?明明看到上面白纸黑字扣了社保费用,心里还觉得挺踏实,想着养老、医疗、失业都有保障了,可你知道吗?有些公司,表面扣了你的社保钱,实际上根本就没给你...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每天早出晚归,打卡下班时天都黑了,结果工资条上“加班费”那一栏却总是空的;或者HR轻飘飘一句:“咱们这是综合工时制,不算加班。”你听得一头雾水,心里憋屈又不敢问——毕竟,谁不想在职场混得安稳点呢?
咱们就来聊点实在的:工时到底怎么算?你加的班,到底该不该给钱?如果公司不认账,你又能怎么办?
很多人以为,只要合同签了、工资发了,公司让干多久就得干多久,错!工时制度可不是老板拍脑袋定的,它有一套国家标准。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超过这个时间,原则上就算加班,公司就得给加班费。
但现实是,很多企业玩起了“文字游戏”。
这些话听着挺唬人,但合法吗?不一定。
真正决定你是否属于特殊工时制度(比如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是公司一句话,而是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备案,也就是说,哪怕合同里写了“不定时工作制”,只要公司没去人社局批过,那照样得按标准工时来算加班!
加班不是光看时间长短,还得看类型:
举个例子:小李月薪6000元,月计薪天数21.75天,日薪约276元,他在国庆当天加班一天,公司只给了他一天工资,说是“已经算加班了”,错!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再额外支付两倍,也就是至少再给552元,总共应发828元那天的报酬。
可现实中,很多人连这基本算法都不清楚,稀里糊涂就被“调休”“绩效包干”给糊弄过去了。
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小陈是某互联网公司的后端开发,入职三年,几乎天天晚上九点后下班,周末也常被叫回来改代码,公司从没提过加班费,年终还表扬他是“奋斗者标兵”。
后来小陈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三年延时加班费,公司一口否认,说他是“项目责任制”,工作自主安排,不算加班。
我们提交了大量证据:钉钉打卡记录、企业微信的工作群聊天截图、项目上线时间表,甚至还有他每天下班打车的记录(时间集中在21:00以后),最终仲裁委认定:虽然岗位有一定灵活性,但长期超出标准工时,且受公司管理和任务指派,构成事实加班。
公司被判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共计8.3万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不是没有打卡就不算加班,也不是岗位特殊就能无限压榨,只要存在“用人单位安排”+“超出法定工时”+“提供劳动”的事实,你就该拿到应得的报酬。
工时不是小事,它直接关系到你的健康、生活质量,甚至是尊严,很多年轻人觉得“加班是常态”“忍一忍就过去了”,可时间久了,透支的是身体,消耗的是热情。
加班可以自愿,但不能默认;调休可以协商,但节假日加班必须给钱;制度可以灵活,但底线不能突破。
如果你发现公司长期让你超时工作却不给加班费,别沉默,先保留证据——打卡记录、工作沟通记录、排班表;再尝试沟通;沟通无果,果断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认真工作,也请认真对待自己的权益,毕竟,你的时间,不该被廉价对待。
加班不该是荣耀的勋章,更不该是沉默的代价。
你付出的每一分钟,都该被看见,也都该被回报。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每天早出晚归,打卡下班时天都黑了,结果工资条上“加班费”那一栏却总是空的;或者HR轻飘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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