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在合同里写错一个字,可能赔光一套房?律师教你避坑!
最近代理一个案子,当事人老张因为一份运输合同里的“目的地”写错一个字,赔了30多万,听起来离谱?但现实中,“目的地”的表述偏差,往往是纠纷的导火索,今天就从法律角度聊聊,怎么把“目的地”写得滴水不漏。
“目的地”不是随便填的地址
很多人觉得写个“XX市XX区”就够了,但法律上,“目的地”必须精准到“可唯一识别”的程度,上海市浦东新区”就太模糊,如果是物流合同,得具体到仓库门牌号;如果是旅游合同,得明确是景点正门还是停车场。
案例:老张的合同里写“货物送至郑州建材市场”,结果郑州有3个同名市场,司机送错地方导致货物变质,法院判老张承担70%责任——就因为没写清“中原区XX路XX号”。
警惕“同音不同地”的陷阱
中文里同音字多,云南昆明市”和“云南省昆明市”(后者多一个字可能涉及行政区划归属)。建议用“省+市+区+详细地址”的格式,必要时加上经纬度坐标(涉外合同常用)。
特殊情况加备注
如果目的地是临时工地、流动摊位等,除了地址还要补充:“以甲方签收前24小时书面通知为准”。千万别用“附近”“周边”这种模糊词,否则打起官司,法官可能按“通常理解”判——而“通常理解”往往对你不利。
建议参考:
- 合同模板里加粗一行:“目的地:省市区(县)路__号(须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
- 涉及跨境运输时,注明:“以目的国官方语言拼写为准(附英文/当地语言对照)”。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510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模糊的“目的地”可能被归为“约定不明”)。
- 《民事诉讼法》第3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写错目的地,可能被迫去对方地盘打官司。
小编总结:
法律文件的每一个字都是真金白银。“目的地”这种看似简单的信息,背后连着违约责任、诉讼管辖、证据链完整性,下次签合同前,记得打开地图APP核对三遍:“省市区+门牌号+补充描述”三件套,少一个都可能埋雷。
(注:本文所有案例均脱敏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目的地在合同里写错一个字,可能赔光一套房?律师教你避坑!,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那么,法院是怎么一步步把车给拍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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