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里糊涂被贷款,还收到法院传票?别慌,律师教你这么办!

金融债务36秒前1

(一)啥?我没借钱啊,怎么就成被告了?

想象一下,某天你正喝着小茶,看着剧,突然一个电话打进来,说你欠了某某网贷公司一大笔钱,再不还就要起诉你,你一听,肯定是诈骗电话,挂了!结果没过几天,法院的传票真的寄到了家里,打开一看,嚯,自己名下竟然有一笔贷款逾期未还,网贷公司把你告上法庭了!

稀里糊涂被贷款,还收到法院传票?别慌,律师教你这么办!

这时候,你是不是脑子里嗡嗡的,满是问号:“我啥时候贷的款?我怎么不知道?我的身份证是不是丢过?” 这种情况,十有八九就是遇上了“冒名网贷”,然后因为这笔“别人”借的钱,你“被起诉”了。

骗子们手段高明,可能是你不小心泄露了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甚至人脸识别被破解,他们就趁机用你的名义在网上贷了款,钱进了他们的口袋,债却“背”在了你的身上,等网贷公司催收无果,自然就把“你”告上了法庭。

核心问题来了:这笔钱不是你借的,这个锅,你不能背!但法院已经立案了,传票也收到了,总不能坐以待毙吧?


(二)以案说法:小张的“被贷款”惊魂记

给大家讲个我之前碰到的真实案例,就叫当事人小张吧。

小张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次在网上找兼职,不小心泄露了自己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手持身份证照片,过了大概半年,他突然收到一家他从没听过的网贷公司的催款短信,说他欠了5万块,已经逾期三个月,小张当时就懵了,自己根本没借过这笔钱!他以为是诈骗,没理会,结果又过了一个月,法院传票来了,那家网贷公司真的把他告了,要求他偿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快6万了。

小张吓坏了,赶紧来找我,我告诉他,这笔钱不是他借的,他没有还款义务,不能逃避,必须积极应诉。

在我的指导下,小张做了几件事:

  1. 立刻报警:拿着法院传票和催款信息,去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身份信息被冒用进行贷款诈骗,拿到了《受案回执》。
  2. 收集证据
    • 证明贷款合同不是自己签的:申请法院对借款合同、电子签名等进行笔迹鉴定或电子数据鉴定(如果平台有的话)。
    • 证明自己没有收到和使用这笔钱:去银行打印了那段时间的所有银行卡流水,证明没有收到过这笔贷款的入账。
    • 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场或没有操作条件:比如那段时间他在外地实习,有实习证明、车票等。
    • 尽可能回忆并提供身份信息可能泄露的线索,比如那次网上兼职。
  3. 积极应诉:在法庭上,小张如实陈述了情况,并提交了上述所有证据,我们重点强调,他对该笔贷款毫不知情,也没有任何签字或授权行为,贷款合同对他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小张对该笔贷款不知情,也未实际受益,网贷公司提供的合同等材料存在重大疑点且未能合理解释,判决驳回了网贷公司对小张的诉讼请求,小张终于洗清了冤屈。


(三)法条链接:法律给你撑腰!

遇到这种事,很多人会觉得孤立无援,但法律是站在我们这边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简单说:骗子用你的名义贷款,这是欺诈,这个贷款合同对你来说是可撤销的,甚至是无效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简单说:别人冒用你的名义贷款,就是没有代理权,你不追认,这笔债就跟你没关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简单说:冒用你身份的人,本身就可能涉嫌犯罪!)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简单说:冒名贷款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诈骗!)


(四)律师总结:关键几步,记牢了!

万一真的“被冒名网贷”还收到了法院传票,记住以下几点,沉着应对:

  1. 第一时间,绝对不能慌!更不能逃避!收到传票就意味着被起诉了,不去开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对你更不利,积极应诉是唯一的出路。
  2. 立即报警!这是证明你“被冒名”的重要环节,拿到警方的《受案回执》或《立案通知书》,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
  3. 收集证据是核心!
    • “我没签过字/没授权”:申请笔迹鉴定、电子签名鉴定(如有)。
    • “钱没到我手里”:打印所有银行卡流水,证明没有贷款资金进入。
    • “我不知情”:提供不在场证明、未使用过该网贷平台的证明、身份信息泄露的线索等。
    • 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材料:传票、起诉状副本、催款记录、与网贷平台的沟通记录等,都要保留好。
  4. 积极应诉,如实陈述!在法庭上,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提交你收集到的所有证据,明确表示自己是受害者,不认可这笔债务,如果觉得复杂,一定要请专业律师协助!律师能帮你梳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
  5. 不要轻易“私了”!有些网贷公司可能会跟你协商“打折还款”,这时候一定要谨慎,在没弄清楚事情原委、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自己清白前,不要轻易答应,否则可能留下后患。
  6. 事后补救:事情解决后,记得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并修复自己的征信报告,消除不良记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避免再次踩坑。

冒名网贷虽然可恶,但只要我们沉着应对,拿起法律武器,积极举证,就一定能还自己一个清白。你没借钱,就不用还!谁的责任谁承担!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也欢迎大家转发给身边的人,提高警惕!有法律问题,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稀里糊涂被贷款,还收到法院传票?别慌,律师教你这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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