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具体到致人轻伤二级这个程度,会怎么罚呢?
开车撞了人跑了,对方只是轻伤二级,会有啥大事不?后果可能比你想的严重! 开车上路,谁都不想出事,但万一真不小心发生了刮蹭或者碰撞,尤其是涉及到人员受伤,那一瞬间可能会慌神,有些人第一反应不是救人、报...
出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对方只是轻伤,后果严重吗?要“蹲班房”吗?律师给你说清楚!开车上路,谁都不想出事儿,但万一真遇上了交通事故,尤其是那种脑子一热选择“跑”的,后果往往比你想象的要严重得多,有人可能会问,如果我撞了人,但是对方伤得不重,就是个轻伤,我当时害怕就跑了,后来想想又后悔,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罚呢?会被判刑吗?还是就罚点钱了事? 咱们得明确一点,“肇事逃逸”本身就是一种极其错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不管撞得是轻是重,只要你跑了,性质就变了,这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咱们先把底线说清楚:如果只是单纯的肇事逃逸,造成对方轻伤,没有其他更严重的情节,比如喝酒了、无证驾驶、或者你开的是报废车等等,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就是说,不会被判“实刑”去“蹲大牢”。听到这儿,可能有人松了口气,但千万别觉得这就没事儿了,行政处罚这一关,你肯定是躲不过去的!
根据咱们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你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还会根据情节轻重,并处15日以下拘留,这里的“拘留”,就是咱们老百姓常说的“蹲班房”,只不过时间可能是几天,最长不超过15天,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进去了可是会留下违法记录的。
除了罚款和可能的拘留,你的驾驶证也会“遭殃”,根据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一次记12分!这意味着你的驾照一下子就“清零”了,得重新去学习考试,合格了才能把驾照拿回来,如果你的驾照还在实习期,那更惨,直接就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了。
还有一点,逃逸了,保险公司可能就不赔了!商业险条款里通常都有明确约定,肇事逃逸属于免责情形,到时候,对方的医药费、误工费、修车费等等,都可能需要你自己掏腰包全额赔偿,本来可能几百上千块就能解决的小事故,因为逃逸,最后可能要赔几万甚至更多,得不偿啊!
所以说,千万别以为对方只是轻伤,逃逸就没啥大不了的,罚款、拘留、扣分、自己赔钱,哪一样都够你喝一壶的,这还只是“轻伤”的情况,如果因为你的逃逸,导致伤者没能得到及时救治,伤情加重,甚至出现更严重的后果,那性质就完全变了,可能就会涉嫌刑事犯罪,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吧,老王有天晚上开车,不小心蹭到了骑自行车的小李,小李摔了一跤,胳膊擦破了点皮,有点轻微骨裂,医生诊断是轻微伤(或者说轻伤),老王当时吓坏了,一看周围好像没人,心想这点小伤,跑了说不定就没人知道了,于是一脚油门就溜了。
结果呢?小李报了警,警察通过监控很快就找到了老王,因为老王肇事逃逸,虽然小李只是轻伤,没构成犯罪,但老王还是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需要重新学习考试,小李的医药费、误工费加起来有5000多块,因为老王逃逸,保险公司商业险拒赔,这笔钱全得老王自己承担,你看,就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老王不仅“蹲”了7天,钱也没少花,驾照还得重考,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后悔都来不及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提示:此条是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致人轻伤不构成此罪,但逃逸行为是量刑加重情节,如果造成更严重后果则可能触犯。)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律师总结:
“肇事逃逸”是交通违法行为中的大忌,千万不能碰!
出了事故,勇于承担责任,积极配合处理,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一时的逃避,换来的可能是法律的严惩和一辈子的悔恨,希望大家都能警钟长鸣,安全文明驾驶!
那么,具体到致人轻伤的逃逸行为,会怎么罚呢?,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出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对方只是轻伤,后果严重吗?要“蹲班房”吗?律师给你说清楚! 开车上路,谁都不想出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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