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轻伤,会怎么判刑?能不能私了?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动了手,但您知道吗?一拳一脚下去,万一对方伤得不轻,达到了“轻伤”的标准,那可就不是赔钱道歉那么简单了,搞不好就得背上“刑案”的锅,留下案底,影响自己和家...
生活中,难免遇到点儿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动了手,但您知道吗?一拳一脚下去,要是真把人打成了“轻伤”,那性质可就变了,不再是简单的“赔钱了事”,很可能要背上刑事责任,也就是咱们常说的“留案底”。
咱们得明白,这里说的“轻伤”,可不是咱们平时摔一跤擦破点皮那种“轻伤”,它是有严格法律界定的,具体得看《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里面对什么是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都有详细规定,比如骨折、耳膜穿孔、视力下降到一定程度等等,都可能构成轻伤,别以为只是“蹭破点皮”,得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认定。
一旦鉴定结果是“轻伤”,那么打人者就可能涉嫌咱们《刑法》里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了,这可是刑事犯罪,不是简单的民事赔偿就能解决的。
具体会怎么判呢?
咱们国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理论上,轻伤案件的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
但这只是一个大的范围,具体判多久,法官会综合很多因素来考虑:
别小看“轻伤”,它已经触碰了刑法的红线。
那有人问了,能不能“私了”呢?
刑事案件,尤其是公诉案件,是不能“私了”的,因为它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个人权益,也扰乱了社会秩序,国家要追究刑事责任,积极的赔偿和被害人的谅解,虽然不能让案件“消失”,但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作用巨大,尤其是在能否从轻处罚、能否适用缓刑方面,几乎是决定性的因素之一,很多时候,取得了谅解,检察院可能会考虑不起诉,或者法院会判缓刑。
如果真的不小心因为冲突导致了他人轻伤,第一时间不是逃避,而是应该:
冲动是魔鬼,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这话真是一点不假,遇事冷静,千万别让一时的怒火,毁掉自己和他人的一生。
以案说法
咱们来看个例子:小王和小李因为一点口角在大排档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小王一时激动,抄起旁边的啤酒瓶砸向小李,导致小李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小王吓坏了,赶紧跑了,后来警方通过监控找到了小王,小王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里,小王悔恨不已,他的家人积极联系小李,主动赔偿了小李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并且多次上门道歉,小李看小王家人态度诚恳,也认识到自己当时也有冲动的地方,便出具了《谅解书》,对小王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判处小王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这个案子里,如果小王没有积极赔偿和取得谅解,那很可能就要实打实地在监狱里待上几个月了,正是因为赔偿和谅解,才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至第二百九十条【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这几条主要规定了在某些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律师总结
“打人致轻伤”绝对不是小事,它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核心要点:
生活中,难免遇到点儿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动了手,但您知道吗?一拳一脚下去,要是真把人打成了“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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